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近日,深圳公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及其说明,征求社会意见,以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说明表示,近年来,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政策已成为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之一,以往按照年度进行实施的做法,已满足深圳市委市政府对稳增长工作的要求。
为此,《操作规程》具体做出两项修订:
一是将原本针对企业全年产值增长情况集中奖励的形式,修改为可以在经深圳市政府同意的季度、半年度等一定时期内分批次奖励,根据全市工业稳增长的情势,及时引导推动企业扩大排产。
二是将奖励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原本要求工业企业年度产值需达5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修订后,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如果达到规定的产值增速,也可以给予奖励。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包含工业企业产值提升奖励项目、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
《操作规程》规定,一定时期内达到经深圳市政府审定通过的规定产值规模和产值增速的企业,按照深圳市政府审定通过的标准予以奖励。对企业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分别3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一次性突破多个奖励档次的,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
【文字】南方+记者 曾子航
【作者】 曾子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