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稳增长工作部署,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本区制定《崇明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并于日前发布。来看方案全文↓↓↓
崇明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一、助企业强主体行动
(一)全面落实各项减费降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符合相关政策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做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延续工作。对非居民用户2023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二)持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生态发展贷。通过与市担保中心合作,加强对本区中小微企业生态发展贷的支持力度,对符合生态发展贷相关政策的企业,正常还贷后给予生态发展贷担保费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稳就业保用工行动
(一)多措并举稳岗扩岗。做好上海市稳岗留工10条政策落实工作。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及招聘活动。对招录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委、区交通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
(二)规范落实用工保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环境,扩大“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等公益站点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三、扩需求促消费行动
(一)全力提振消费信心。深化落实关于崇明区促进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引进商业品牌连锁经营门店,线上线下联动创新消费场景。启动特色商业街区和数字商圈商街创建,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直播经济,加快打造一批特色商业地标。持续办好“五五”“六六”系列主题购物活动,鼓励国有企业所属的商业设施和自有品牌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发挥引流导入作用。(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二)全面激活文旅市场。深化落实关于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民宿集群村建设。策划举办花朝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文旅活动,鼓励各乡镇、文旅企业立足自身特色举办节庆活动。鼓励旅游景区和文旅企业实施更大力度的打折优惠措施。用好市区两级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扶持资金,推进各类文创园区、文创载体建设。以市、区联动形式发放文旅、体育、餐饮、零售等专项消费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恢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2023年3月31日前继续按照10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企业购买保险替代产品。(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促进办、区体育局、区经委、区财政局)
四、稳投资促发展行动
(一)有效激发招商引资活力。积极参与上海市“潮涌浦江”等系列投资推介活动,持续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和开工。落实崇明区优化招商安商稳商环境若干举措,持续推动“鸿鹄计划”培育和招引工程,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大力吸引头部企业和高能级项目。(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办、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长兴企业集团、生态企业集团、东滩建设集团、现代农业园区)
(二)高效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开展沪渝蓉沿江高铁崇明段、轨道交通崇明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等一批在建项目,配合协调推动中船长兴二期工程建设,全面保障振华重工长兴智能港口装备产业、西沙明珠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新建项目尽早实现开工目标。(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三)积极开展“两旧一村”改造。加快推进城桥镇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项目,积极推动新一轮“城中村”项目认定。开展1.2万平方米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项目,完成成套房屋试点项目建设。加快保障房项目和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建设,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各相关乡镇、生态城建集团)
五、稳外资稳外贸行动
(一)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开展国际贸易投资洽谈活动,为外资企业人员出入境提供最大程度便利。用好走访调研、圆桌会议和外资协会等机制,深化与外国商协会的交流,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政府外办、区投资促进办、崇明海关)
(二)积极发展总部经济。研究出台区级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强化对总部企业在资助和奖励、资金运作与管理、贸易便利、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服务举措,积极培育一批总部企业,加快形成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区经委、长兴企业集团、生态企业集团、东滩建设集团)
(三)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有效推动进博会意向采购成交落地,对促进成交额提升有重大贡献的企业予以适当支持。推动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项目建设,用好国家外经贸发展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委、崇明海关)
六、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行动
(一)提升“2+3+N”产业能级。打造都市现代农业新高地,培育特色种源农业,打造都市农业区域公共品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落实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技术创新、品牌创响、协同创新。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研究制定康养产业政策,推动中高端康养项目和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双碳产业蓬勃发展,加快建立生态岛GEP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上海长兴碳中和创新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东滩建设集团、长兴企业集团)
(二)加大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市区联动方式,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大企业联合孵化基地、大企业开放创新平台等建设。用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七、优化为企服务新机制行动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积极推广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程网办,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持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等改革,着力打造“一网通办”智慧好办2.0版。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大力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推进大企业“乐企”直连试点扩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二)优化民营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环境。落实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和交通物流扶持,对符合产业园区发展导向的迁入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引导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领域。培育“双碳”公共服务平台经济,带动“双碳”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加快聚集。(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
(三)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做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延续工作,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落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深入推进向中小企业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实施“校企双聘”制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深化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教育局、区国资委)
(四)做好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工作。完善企业分级分类联系走访机制,落实常态化走访服务企业工作。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打响“瀛洲店小二”服务品牌,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提升要素保障新质效行动
(一)做好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按照市、区工作部署,支持符合功能导向的成片战略预留区加快整体启用;对经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项目、战略性产业项目和其他需使用战略预留区的项目,支持通过启用战略预留区予以落地。对战略性产业项目和经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通过市级净增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全面实施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通过市区联动、政企联手制订低效用地转型升级方案,加快推动国企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区国资委、生态企业集团、长兴企业集团、东滩建设集团、现代农业园区)
(二)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多措并举增加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供应,确保高峰季能源供应安全有序。持续推动完善输变电网工程、天然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及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水平,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经委)
(三)做好人才招引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和服务,大力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四)做好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加强乡村振兴、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大生态项目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和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和评价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发布各领域的细化操作方法,明确工作措施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政策、项目和工作任务加快落实落地,以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稳增长促发展的积极信号和信心。
本行动方案自2023年4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本市另有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方案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1月29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崇明区贯彻落实市文件要求与区政府决策部署,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订《崇明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在落实好国家、市级和区级相关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本区实际情况,聚焦市场主体发展、拉动内需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激活产业动能、优化营商环境等形成8方面22条措施。
二、崇明区行动方案相比市级政策有哪些联系?
性质 | 相关条文 | 主要作用 |
延续 | 《行动方案》涉及八大行动:助企业强主体行动、稳就业保用工行动、扩需求促消费行动、稳投资促发展行动、稳外资稳外贸行动、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行动、优化为企服务新机制行动、提升要素保障新质效行动 | 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政策在本区的责任单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
补充 | 助企业强主体行动第2条,持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生态发展贷。通过与市担保中心合作,加强对本区中小微企业生态发展贷的支持力度,对符合生态发展贷相关政策的企业,正常还贷后给予生态发展贷担保费全额补贴。 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行动第1条,造都市现代农业新高地,培育特色种源农业,打造都市农业区域公共品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落实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技术创新、品牌创响、协同创新。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研究制定康养产业政策,推动中高端康养项目和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双碳产业蓬勃发展,加快建立生态岛GEP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上海长兴碳中和创新产业园建设。 | 进一步根据区情实际补充由区级政府给予支持的具体项目 |
结合实际 | 扩需求促消费行动第1条,全力提振消费信心。“深化落实关于崇明区促进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引进商业品牌连锁经营门店,线上线下联动创新消费场景”。 扩需求促消费行动第2条,全面激活文旅市场。“深化落实关于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民宿集群村建设。策划举办花朝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文旅活动”。 稳投资促发展行动第1条,有效激发招商引资活力。“落实崇明区优化招商安商稳商环境若干举措,持续推动‘鸿鹄计划’培育和招引工程”。 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行动第2条,加大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用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优化为企服务新机制行动第2条,优化民营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环境。“落实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和交通物流扶持,对符合产业园区发展导向的迁入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 针对市级政策中的重点扶持条目,融入区级现有政策和项目 |
三、政策文件中的相关名词如何理解?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沪府规〔2023〕1号)确定的,对招录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或我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鸿鹄计划”。指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崇明区优化招商安商稳商环境若干举措》(崇招商办〔2021〕221号)确定的,推动“鸿鹄计划”培育工程,建立拟上市企业发展动态跟踪制度,并给予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奖励。
四、对具体的细则应该如何咨询?
《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与落实评估,推动各项政策红利高效直达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如有具体实际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会进行集中回复。
资料:区府办
编辑:张悦阳
责编:李琳、张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