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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看,黑龙江省2022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901.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7%。
按照全国各地区发布的地区生产总值来看,GDP规模在2万亿元至3万亿元这一区间的省份最多,其中广东省和江苏省为我国两个GDP超10万亿元的经济大省,而黑龙江省生产总值(GDP)15901.0亿元,基本属于“垫底”的存在,增长幅度2.7%,也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其中福建、江西、湖南、甘肃4个省份增速超4.5%,江西和福建增速并列第一。
而根据黑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常住人口总数约为313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总数约为7395690人,约占总人口数的23.22%,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总数约为4972868人,约占总人口数的15.61%。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黑龙江省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一般来说当一个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在20%到30%之间为中度老龄化。
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看,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水平,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2022年黑龙江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6元,比上年增长4.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42元,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77元,增长3.8%。
二是,2022年黑龙江省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412元,下降1.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011元,下降1.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162元,下降0.4%。
根据人社部发〔2023〕28号文件规定,2023年养老金调整比例为3.8%,如果黑龙江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时,以3.8%为高限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上涨金额或将跑赢物价上涨水平,到手上涨的养老金或将略有盈余。
那么,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在即,黑龙江省退休人员上涨金额很难达128元吗?
首先,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1年度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公报》来看,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参保情况,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46.6万人。
二是,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811.8万人,离退休人员634.8万人。
而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4.46亿元。
二是,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56.81亿元。累计结余-372.34亿元。
其次,以上述黑龙江省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人数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作为参考,对应黑龙江省2021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约为3225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不仅包含了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还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以2022年养老金调整比例4%为上限进行计算,对应黑龙江省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约为3354元。
根据人社部发〔2023〕28号文件规定,2023年养老金调整,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
以上述黑龙江省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作为参考,对应黑龙江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时,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金额约为:3354×0.038=127.45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以上述黑龙江省2022年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和调整比例3.8%为上限作为参考,对应黑龙江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时,人均上涨金额约为128元。这也就意味着2023年养老金调整,黑龙江省相当一部分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缴费年限短的退休人员,上涨金额或很难达到128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人均上涨金额仅仅是代表着黑龙江省退休人员整体的上涨水平,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上涨金额无法达到128元,养老金的调整是遵循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按照定额、挂钩和倾斜调整的方式进行,不同的退休人员上涨金额也是不同的。
最后,以黑龙江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细则作为参考,具体调整步骤分为: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3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基本养老金的1.12%增加。
适当倾斜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高龄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
假设黑龙江省某退休人员61周岁,基本养老金1400元,缴费年限15年,对应可以享受的上涨金额包含:
定额增加30元,缴费年限增加15×1.3=19.5元,缴费年限增加1400×1.12%=15.68元,合计上涨的金额约为65.18元。
2023年养老金调整比例,较2022年下调0.2个百分点,对应该退休人员2023年养老金调整时,上涨的金额预计为61.92元。
假设黑龙江省某退休人员61周岁,基本养老金3354元,缴费年限35年,对应可以享受的上涨金额包含:
定额增加30元,缴费年限增加35×1.3=45.5元,缴费年限增加3354×1.12%=37.57元,合计上涨的金额约为113.07元。
2023年养老金调整比例,较2022年下调0.2个百分点,对应该退休人员2023年养老金调整时,上涨的金额预计为107.42元。
假设黑龙江省某退休人员81周岁,基本养老金6000元,缴费年限40年,对应可以享受的上涨金额包含:
定额增加30元,缴费年限增加40×1.3=52元,缴费年限增加6000×1.12%=67.2元,倾斜调整40元,合计上涨的金额约为189.2元。
2023年养老金调整比例,较2022年下调0.2个百分点,对应该退休人员2023年养老金调整时,上涨的金额预计为179.74元。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如果以上述黑龙江省2022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和养老金调整比例3.8%为高限,对应人均上涨金额约为128元,相当一部分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缴费年限短的退休人员,上涨金额或将难以达到128元。不过仍旧存在相当一部分缴费年限长,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上涨金额或将超过128元。
结合黑龙江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细则的发布时间来看,黑龙江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细则或将于7月上旬发布,届时将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补发上涨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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