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华信托宣判破产。
我看了一下新闻,这还是金融机构发生这样的事件,22年首次。
新华信托是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成立的金融公司。
在老百姓心中,这样的公司就是妥妥的安全感,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把钱存进去也好,购买公司的产品也罢,至少不会像股市那样,有市场风险,本金是完全收得回来的,还有一点点的收益。
可以这样说,老百姓就把这样的公司当作银行,买了一个安全放心。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新华信托却出现了这个让老百姓做梦都不可能想到的事情。
在我的认知中,破产就是资不抵债,负债率触发了《破产法》的有关条款了。
实际上,这也意味着购买公司产品的金钱会缩水。
大家辛辛苦苦挣的钱,本来想稳健投资一下,找一点点的收益,不让钱因为物价长涨原因等少贬值,然而因该公司破产,也产生了如股市一般的感觉。
我在想一个问题,该公司发现了风险后,是否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真实信息。
如果披露了,大家也只有自认倒霉,但是没披露,那么让大家怎么去想呢?
由于我不懂相关法律和财经,所以只是谈一谈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想法,欢迎专业人士给予精准解疑释惑。
由于还有这样性质的公司存在,我想,把这个疑惑解释清楚了,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就更加安全了,权当放入了保险柜了,而且还十分有必要,因为这有利于老百姓对金融机构的看法。
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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