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县人民法院以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持久仗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妥善化解涉企民商事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畅通绿色通道,彰显司法速度
“希望法院依法帮我们加大追款力度,为民营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不久前,南县某混凝土公司向南县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两位被执行人支付货款4708676元及违约金。执行立案后,南县法院快速行动,多次和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最终经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两位被执行人在30天内将拖欠的货款和违约金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顺利领取了执行款。
今年3月,南县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成立工作专班,逐案制定执行工作方案,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明确园区企业案件归口审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快速执行,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深化多元解纷,体现司法温度
“感谢法院能够站在我们企业的角度为我们思考、解决问题,不仅零成本快速解决了我们的困难,还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对我们企业产生的影响。”某食品有限公司向南县法院立案庭送来锦旗表示他们的感谢之情。
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因拖欠某建设开发公司租金400余万元,被诉至法院,在审查时,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遂将该案委派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租金金额及还款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调解协议,法院通过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零成本快速解决了该纠纷。
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调解挺在前面,加强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切实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南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涉企案件纠纷,不仅考虑到企业的难处,又切实解决了问题。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委派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涉企案件一百四十余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有效减轻企业诉累。
立足企业需求,护航企业发展
“我们不仅要加强案件办理,还要立足企业合法需求。”
江苏某公司起诉南县某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时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对方公司账户,法院考虑实际情况,为避免诉讼成本扩大,影响企业征信,及时联系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南县某食品公司主动支付了货款,原告放弃了违约责任,双方握手言欢实现了双赢。
加强案件办理,重点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生产经营影响进行评估,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与促进作用。落实涉企案件判后答疑制度,结合案件事实,对企业家在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释明。同时通过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合情合理解决涉企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孟 惠)
(原载《湖南日报》2023年5月29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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