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3日电 浙江银保监局网站1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浦江农商行”)被金华银保监分局罚款160万元。
来源:浙江银保监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浦江农商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绩效考核不合理导致部分基层网点存款“冲时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规收费。
石振通是浦江农商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金华银保监分局对浦江农商行罚款人民币160万元,给予石振通警告的行政处罚。(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