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悦服务:曾违规向新城发展支付可退还按金约3.73亿元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4月21日,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城悦服务”)发布公告,披露持续关连交易的情况,并纠正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
公告显示,新城悦服务于2022年12月31日已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约为6.66亿元。在该款项中,约5.61亿元为就该集团提供的车位销售代理服务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支付的过往可退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
王振华为新城悦服务创始人及控股股东,其关联公司为可于其股东大会行使或控制行使30%或以上投票权的公司(包括新城发展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度及直至公告日期,新城悦服务已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支付过往可退还按金总额约3.73亿元。在本公告日期,过往可退还按金的未偿还结余约为5.5亿元。
新城悦服务表示,由于管理层的无意疏忽,公司于支付过往可退还按金之前及之后并无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有关付款及其后未能披露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无意违反上市规则深表遗憾,并重申,持续遵守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至关重要。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