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南京曝5批问题食品,含果丹皮、鲫鱼、香芹、豇豆、姜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共计291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86批次、不合格5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南京市玄武区月香路小营菜市场朱玉平水产贸易店经营销售的鲫鱼(活),孔雀石绿(实测值:186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曾作为杀菌和杀寄生虫的化学制剂在水产养殖中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孔雀石绿进入水生动物体内后,会快速代谢成脂溶性的隐色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或是在水产品运输经营环节为了预防和治疗水产品的寄生虫病等,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所致。
2.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山街道幕府东路南京汉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实测值:1.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3.南京市建邺区新安江街苏果超市有限公司苏瑞连锁店经营销售的香芹,噻虫胺(实测值:0.06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0.04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果蔬类食品中少量噻虫胺残留,一般不会引发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南京市鼓楼区宁工新寓200号绿恒菜市场李楠楠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 ,倍硫磷(实测值:0.08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有关专家表示,少量农药倍硫磷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
5.河北省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鸿雁名居北侧地块铭廷花园毛雄百货店经营销售的利兴隆果丹皮(水果制品 120克/袋),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2.9,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日落黄(实测值:0.1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柠檬黄(实测值:0.1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着色剂,也称食品色素,主要是使食品着色,是赋予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相同色泽着色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产品中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了解超限量添加多种相同色泽着色剂。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会加重肝脏和胃肠道的负担,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日落黄,又名食用黄色3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有关专家表示,长期摄入日落黄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可能会引起风疹、荨麻疹、腹泻、小儿多动症。日落黄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日落黄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柠檬黄,为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也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10mg/kg bw。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有关专家表示,若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有资料显示,如果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合成过程把关不严,会造成砷、汞、苯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增加,对人体的伤害更大。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辖区内相关县、区级主管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