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保定市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护航高效能治理”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会上了解,保定市将持续扩大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纳入门诊统筹保障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购药结算范围,推进环京县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养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同峰提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处处长侯帅介绍,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100元降低至50元。慢性病待遇标准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此外,城乡居民跨省异地住院待遇起付标准由原来统一的2500元降低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为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城乡居民生顺产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2000元。
下一步,保定将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建立多元化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提高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救助水平。
■记者:程功
■见习记者:赵晓文
■责编: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