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补发,职业年金补发为何久拖不决
我在前面发表过一些文章,评论区留言,还有不少人连“中人”都不知道。这个“中人”概念,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统称为“中人”。
我们在刚退休的时候,养老经办中心都给我们发的是预发养老金,不是正式养老金,那么正式养老金他是由国办2015(3)号文件中规定的算法进行核算,是比较麻烦的。
从不少网友留言得知,像河北省有少数地方,黑龙江省有少数地方,内蒙古省有少数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还没有拿到正式养老金。
那个原因何在呢?据我所知,大致有两种不同的原因:一是地方经济欠发达:二是核算比较麻烦,养老经办中心把事不当事。由于这笔补发资金的数额巨大,一般人都能补发大几万,虽然,你缴纳了养老保险,仅仅是按工资的8%缴纳的,还有12%的财政配套资金,有的地方是16%的财政配套资金。这笔资金,并不是从国家统筹资金中发放的,核定正式养老金以后,才由国家统筹发放。有的地方,就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这就是久拖不决的原因吧!
职业年金,这笔资金的发放,是由我们在职的时候,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开始缴纳,按照工资总额的4%,单位配套8%,合计总工资的12%,是由地方筹集,各省统管的一笔资金,省内每一个县市只有把所有的人员职业年金上解完后,才能分段发放。
经济发达的地区不存在拖欠问题,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他既要保证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又要补缴配套资金,这笔费用是上解给省养老经办机构进行办理的。
如果在一个省内,有的地方发了职业年金,有的地方没有发,说明没有发的地方没有完全上解。
你想,一个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都把职业年金扣在了本单位的账户下,再由单位到县——市——省养老经办中心,这之间的工作也是很多的,单位要向县上解,县上把配套资金一并上解,再到市,最后就由省养老经办中心负责了。
这里,必须是把所有的人的职业年金和配套资金一人不漏的上解完才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才有这个补充的养老金,而且从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才有,随着时间推移,越是晚退休的人越多,文件规定男发139个月,女在55岁退休,发170个月,如果没有领完,后人可以继承。
网友们,你们看到这篇文章,也就不会耽心,你的职业年金还没有发,是不是就不发了。昨天有个网友说:不发的话,让我给他发,虽然是个笑话。说明了我们的退休老人,现在已经被有些事情吓怕了。
通过以上分析,如果不发,那除非现在的在职人员都不缴了。
未领到职业年金的老人,你们还耽心吗?这笔资金,不但给发,而且还会把利息也计发,就是发放的时候要缴税。
这笔资金,主要是弥补养老金不高的问题,由于国家限制了养老金缴费范围:前一年社平工资的60%——300%,现在有的企业年轻人的工资比较高。超过这个缴费范围,只能缴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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