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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我家捡纸箱子摔死,怎么还要我赔钱?”
别墅的房主黄某委屈地说道。自己买的新房子一夜之间成了凶宅不说,还要面临76万的巨额赔偿,在黄某看来,自己真是倒了大霉了。那么真实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新买别墅正在装修,一名老人突然坠亡
家住浙江的黄某通过贷款刚新买了一套别墅,正在进行装修。没想到房子还没装修完,就变成了死过人的凶宅。
这天黄某正在自己的店里忙碌着,突然接到了公公的电话。第一个电话打的特别匆忙,而且旁边环境也特别乱,想着可能是公公打错了,也就没在意。
没想到过一会后公公又打来一个电话,这次电话能听出来公公很着急,言语中好像是别墅装修出了什么问题,但公公在电话那头也说不清楚。
见情况不太对的黄某连忙赶去新房,等到了之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一名老人从别墅未封顶的深井处跌落,周身都是血。
冷静下来的黄某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人,但是老人在送医几天之后还是因为伤势过重去世了。
黄某一家根本不认识这个老人,对于他为什么会出现自己家中更是一头雾水。
黄某通过老人身上的手机联系到了老人的儿媳妇,了解到老人是干保洁的,平时会捡一些业主不用的纸盒类的东西卖钱。
黄某由此猜测,老人可能是看着自家里有纸盒子,这才走进来想拿走卖钱,没想到一时失足跌落了下去。
想到这一些,黄某觉得自己倒霉,但也认为老人的死亡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因为老人是没有经过自己允许擅自进入自己家中的。
家属索赔76万,无辜房主恐担责
没想到,等到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家属却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76万元。
黄某觉得老人家属是无理取闹,自己还没有追究老人闯进自己家中的责任,反倒被别人告上法庭。
但是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老人实际询问过黄某的公公是否可以拿走家中不用的纸板,其公公表示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拿走。
就是这一句话被法官认为,老人是得到房主允许进入房屋的,而并不是擅自闯入。尽管公公并不是真正的房主,但是他有钥匙就代表着实际具有房主的授权。
如果不是擅自闯入,那么对于黄某来说就需要做到提醒危险、告知危险的义务。
但是房屋内的深井只是用一个长条木板凳挡了一下,并没有其他显眼的标识。如果不经提醒,一不注意就会失足跌落。
据此,法院认定黄某未尽到提醒义务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
相信看到判决后,大多数人都是感到不解的,认为房主黄某一家太无辜了。现在不仅要承担赔偿金,就连新房子可能都住不下去了,简直就是无妄之灾。那么:
一、明明是老人不注意跌落,为何房主黄某要负责?
本案中,实际的关键点在于老人并不是擅自闯入别墅的,而是经过黄某公公的同意后进入的。
虽然黄某的公公也是好心,想着帮助老人一把,让他能卖一些钱。但是老人一旦经过允许进入了房屋,房主便对于房屋这个区域便存在照管的义务。
对于房屋内存在的风险有了提示和告知的义务,而黄某很明显没有尽到这样的注意义务,对于深度高达几米的深井,只是挡了一条长条木凳,常人无法识别,才导致老人没有注意到脚下的深井,直接坠亡。
虽然从黄某角度看,她对于老人的进入根本不知情。但是考虑到她将钥匙交于公公,实际是将房屋的监管权也交给了公公。
对于因正在建设、装修的区域存在的风险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该区域负责人除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外,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黄某明显存在疏忽管理的过错,因此法院认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房屋装修时,房主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重要的便是安全问题,并不能因为建筑工人熟悉环境而不予危险提示,所有存在风险的区域都需要做好警示标志。
此外,还在装修中的房屋也不要轻易允许他人进入参观,房屋的电线可能还裸露在外,各种装修器材也都具有一定的危险,门窗也可能还没有完全到位。
以上都是房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造成人员伤亡,房主便是第一责任人。
在装修期间,要尽可能的减少房屋内人员的流动,将风险降到最低。
本次案件提醒我们,有时好心并不一定会办好事。无论做什么都需要谨慎,不要随意的允许他人进入正在施工的房屋中,以免像本案中的黄某一样承担突然冒出来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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