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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没有按照规定停好,却被索赔40万,这是怎么回事?跟随今天的讲述,一起来看看。
2019年6月湖北的张女士骑电动车去商店买菜,给刚回家的儿子做一桌丰盛的晚餐。
到了商店门口张女士就把电动车停在车道上,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却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张女士停好车,走进商店买菜,自己本人还沉浸在家人团聚的喜悦当中。忽然门口熙熙攘攘,不一会围满了人、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拎着菜走了出去。
张女士也想看看热闹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一看不要紧,可把她吓坏了。自己的电动车倒在地上,旁边还躺了一个老人,浑身酒气,头全是血。
周围的热心群众拨打了110和120,不一会儿警察和医生就过来了,医生过来检查,发现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
张女士没想到,吃瓜吃到自己身上,随后警察询问是谁的电动车,张女士颤颤巍巍的回答到是她的,警察做了询问,留下了相关信息。
没过几天张女士就收到了通知:老人家属要求赔偿41万。
这可把张女士委屈坏了,自己并没有做错事,为啥赔偿41万?
41万对于张女士的家庭就是天价巨款,张女士很早就跟丈夫离婚,自己一直独自抚养儿子。唯一的收入就是在市场打零工,自己身体还不好干不了重活。
这件事情被人发到了网上,众多网友为张女士鸣不平,说这老头的家人就是讹钱。明明是老头酒喝多了,自己撞在了张女士的车子,头碰到了路沿石,而导致的现在这种情况,怨不得张女士。
但是也有一种不同的声音:张女士的电动车停放的不符合规范,也是导致老人去世的一个原因,也应该对老人的家人进行赔偿。
就这样众多声音一直在争吵着,双方沟通未果,老人家属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法庭。
张女士始终坚信法院会给她一个公平的结果,网上支持张女士的网友也不断在网上发表各种言论支持张女士,也向老人的家人进行言语攻击。
一段时间之后,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
由于张女士电动车停放不当,属于违规占道,所以张女士要负本次责任的30%,老人因醉酒失去意识,所以占70%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三,不得醉酒驾驶。醉驾标准为每100毫升血液中存在80毫克酒精,而经相关工作人员鉴定,老人事故发生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0毫克!
随后交警也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老人占主要责任,张女士为次要责任。
随后网友和张女士表示,不接受这样的判决,自己的车子好好的停着,却遭到如此横祸,实在接受不了。原本老人的家人索赔41万,按照法院现在的结果要赔偿12万。
这一笔钱对普通人来说也是天文数字,而且在这么一个单亲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根本就拿不出这些钱来,要求法院重新审理。
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张女士本来可以完全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就是将电动车停放到合理位置,这样就避免了一条生命的逝去,自己也不用赔偿。
那么我们从法律角度来看看这场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网上的法律朋友也给出了相关解释,如果在道路上没有任何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那么出事故后,交警会依据相关法律,来判断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说,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公平公正的。
老人因为醉酒失去生命和美满的家庭,老人的外孙刚刚出生三个月,本来应该享受天伦之乐,现在却阴阳两隔,没有听到自己的外孙叫自己:外公。真是令人叹息。
张女士因为停车的不规范,让原本就清贫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张女士最终也接受了这样的结果。
并表示,这些钱,请老人的家属给自己一些时间,肯定会把钱如数赔偿。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规范停车,不让此类悲剧发生。
同时也要适量饮酒,喝多之后找人陪同。喝酒之后不开车,不骑车,不让家人和朋友担心。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喝酒,小酌怡情,醉酒伤身,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