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省局(计划单列市局)本级行政处罚接连披露14张罚单,累计罚没89万元,涉及阳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等多家保险机构及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寿财险仅一天连收吉银保监11张罚单。
违法违规,中国人寿财险共计被罚75万。
具体来看:2021年3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支公司列支广告费49700元,凭证附件显示用途为长春解放支公司向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农险电梯广告费,该笔费用列支后实际用于支付长春解放支公司前经理个人垫付的解放支公司新租农险用房房租,会计凭证显示的经济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吉银保监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支公司予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胡秀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公司列支农险广告费48400元,实际该笔费用投放的广告内容为公司整体品牌宣传,应作为共同费用由各相关险种予以分摊。吉银保监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公司经理车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11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支公司列支4笔农险广告费291264.85元,实际该4笔费用投放的广告内容涉及养殖险、责任险、公司品牌等,应作为共同费用由各相关险种予以分摊。吉银保监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支公司予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支公司经理张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将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违法违规行为,吉银保监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予以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金丽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经理马永光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31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支公司承保的保单号为6605072021220112000489等共计845笔车险、意外伤害险直销业务,虚挂在齐某、谭某某、刘某某、朴某某、牛某、金某等6名个人代理人名下承保,共套取手续费210,960.39元,涉及保费1118,577.34元。吉银保监决定对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支公司予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支公司经理王洪泽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虚列业务及管理费,阳光财险被罚14万。
具体来看: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阳光财险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共向深圳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笔服务费,合计135990.01元,报销凭证中仅有费用报销单、发票和战略合作协议,无法证明凭证记载经济事项是否发生。经调查,2021年2月-4月,该公司业务及管理费项下列支3笔服务费,合计135990.01元,凭证编号为BZ22XXXXXXXXXXXXXXX、BZ22XXXXXXXXXXXXXXX、BZ22XXXXXXXXXXXXXXX,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贴补车险销售费用的问题。以上费用会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实际用于贴补车险销售费用。
吉银保监决定对阳光财险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罚款12万元,阳光财险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经理蔡便超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职务侵占,时任美联盛航保险吉林分公司孟晓川被判一年五个月。
具体来看:孟晓川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任美联盛航吉林分公司实际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用其本人微信账号、中国民生银行账号,将应退给美联盛航吉林分公司的退保佣金总计277297.07元据为己有。2020年9月美联盛航总公司在对吉林分公司审计时发现违法问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该案已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孟晓川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此外,孟晓川还被罚禁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