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黄焖鸡米饭,怎么跟“暧昧”扯上了关系
三四个月前,陈先生在商场租了一个档口做餐饮,经营了一段时间,发现生意不好,想加盟“将相王者”黄焖鸡米饭,刚签了合同,合作方又说,要不还是做“番茄肥牛捞饭”吧。
他想背靠大树好乘凉 结果“黄焖鸡米饭”有点“暧昧”
陈先生的档口在杭州天虹购物中心里面,正在转让。大约3公里外,就有一家“将相王者“黄焖鸡米饭,在某外卖平台上的销量,月售超过9999单。
陈先生:我们觉得是有品牌,背靠大树好乘凉,有可能业绩会有所提升,所以才决定换这个项目。
考察后,6月25号,陈先生和很高兴你能来(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单店服务合同书,服务费原价是39800元,因为陈先生有样板店政策优惠,实际只需交9800元。
陈先生:我这边特意咨询过,因为我知道,我这边和旁边最近的连锁店,直线距离是3.1公里,骑车弯弯绕绕,也有三点多公里,当时招商的那个前台,她给我的回复,这个距离,他们测量过,刚好可以做。
后来,陈先生跟招商部的沈经理进行了面谈,也提到了两家店距离的问题。
陈先生:那个招商经理面谈的时候,她说这个距离有点暧昧。
记者:暧昧是什么意思?
陈先生:然后我问她,到底是做,还是不能做,她就笑一下,也没有说,一定不能做,或是一定能做,没有明确地回复说,不能做。
关于“暧昧”这个表述,陈先生是这么理解的。
陈先生:有交叉的部分,有重叠的部分,取餐、送餐,这样子,有可能会对某一家店,有影响。
陈先生告诉记者,后来双方签了服务协议,过了两三个小时,他接到了对方的电话。
陈先生:说运营那边,懂技术的这一块,了解了一下,这个距离太近,给的意见是最好不要做。
陈先生说,后来沈经理又给他推荐了另外一个餐饮项目,叫“鲜呐!番茄肥牛捞饭”。
陈先生:我去学习了两天,项目本身没什么问题,只是说,我可能不合适,因为这个项目,我感觉有点辛苦,人力、投入可能会大一点,资金周转、需求,可能会大一点。介绍的这个项目,是相对比较新的项目,没有黄焖鸡牌子那么久远,总之就是不太合适,不太想做。
记者:黄焖鸡认知度高一点。
陈先生:对对对对对,主要是这个原因。
陈先生觉得新项目不合适,就提出退服务费。
陈先生:招商部那个经理的回复是,新的项目,你既然去培训了,运营也开始做这个工作,就证明这个事情已经开始了,既然开始了,这个费用就不退。但是你这个新项目毕竟没有签合同,是你们公司违约在先,毕竟“将相王者”前面的项目没有做,你们业务不熟练,临时让我们换,是你们违约在先,我的意见是,那我不做,你就协商退款,退个9800元就可以了,是不是?
陈先生说,对方推荐的新项目,并没有签订协议。“将相王者”黄焖鸡米饭的协议里面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80%的违约金。
陈先生:我不追究,好吧。两清就完事了,退款9800元,大家两清,是不是?毕竟我也不想挣80%的钱,对我们来说,也没有意义。培训费,确实你实施了这个事情,你也可以扣一点,但是你不可能说,一分不退吧。
陈先生当时跟对方面谈的地方,在杭州三墩西城博司6幢3楼,记者找过去,公司名并不是很高兴你能来(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是杭州品虾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中心。
陈先生:谈也是这里谈的,签约也是这里。
记者敲了门,从里面出来一名工作人员。
陈先生:找招商的,谈“将相王者”这个项目。
工作人员:你打电话给她吧。
陈先生:这情况我也想到了,是我,我也先不开门。
工作人员转身就走了进去。随后,陈先生拨通了招商部沈经理的电话。
陈先生:今天过来就是开一下门,这边可能商谈一下,再协商一下,你在公司吧。
招商部沈经理:我不在。
陈先生:商谈一下,协商一下就好了。
招商部沈经理:你联系别人吧。
记者:沈经理......
记者刚接过电话,沈经理就挂断了。记者用自己的手机打过去,电话被对方按掉了。
语音提示:嘟嘟嘟嘟,您好,你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记者登录企查平台,杭州品虾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登记联系方式。很高兴你能来(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联系方式,打过去却是:
语音提示: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公司边上就是三墩市场监督管理所,陈先生找到消协,工作人员建议,这种情况还是得走法律途径维权。
杭州三墩市场监督管理所里的消协 工作人员:它属于经营者和经营者发生的关系,不属于消费纠纷,我们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消费纠纷是,消费者因生活所需购买的产品,
记者:不是经营所需。
杭州三墩市场监督管理所里的消协 工作人员:诶,经营所需就不叫消费纠纷。
记者给招商部的沈经理发了短信,希望了解大概情况,截至节目播出前,沈经理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