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南都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苹果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442元。据南都此前报道,苹果刚因虚假宣传被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
南都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苹果新增的被执行人信息,立案日期为7月6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执行标的为6442元,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具体纠纷信息暂不可查询。
这并非苹果公司第一次陷入处罚风波。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5日,苹果曾因在其网站“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页面为其推出的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发布广告,而部分限制条件未在主页广告中予以标明,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根据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持股,法定代表人为伽泰杰。
采写:实习生 陈梓滨 南都记者 彭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