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中的税制 ,是按比例征收。也就是对任何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税,这样的税是与个人能力适配的。
但现实中,往往都是一定形式的全额征收。比如烟草盐铁的专营制,实质上就是为了便于征税而禁止任何私下买卖。还比如社保,本该按具体收入征收,但实际上则是分档摊派。再比如农业税,本该按实际收成的比例,实际要么按户征收,要么按土地面积征收。
任何现实税制,都会加重贫富差距。因为这种税制,就是大锅饭式的,干好干坏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问题是它是无差别的负担,而非无差别收入。因此现实税制的存在 ,对底层是极其残忍的。所以为了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现实税制中不得不设定一个低收入免征的保护机制。而这种免征额,又容易成为偷税漏税者的工具。
想要实现理想化的征税,只能依靠数字化交易为基础的经济。但数字化交易的数据,一旦被一些坏人掌握,又会被拿来出售给诈骗集团或黑恶势力,或者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于公开的网络上。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抵制数字经济,就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
但是,西方抵制的原因,是基于经济的私人化。当个人经济主要依赖社会化的经济活动,依赖国家主导的基础性经济活动时,经济层面的个人隐私,就是个伪命题。比如,一切物资按月发放,允许个人应急式以物易物,实际上个人隐私基本就不可能通过交易被泄露。
而国家主导经济活动时,税收实际上就可以用实物产品和劳务所代替,每天正常工作本身就相当于在给国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