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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孙雪飞)日前,消费者反映其通过电商平台在高青县某鲜花店购买鲜花,实际收到的鲜花与店家的宣传图片存在较大差异,鲜花包装纸与图片严重不符,与店家核销时店家告知实收的鲜花会小,但未及时告知会存在包装纸不一致的情况,消费者认为店家存在欺骗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店家给予合理解决方案或进行退货退款。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认真核实,鲜花店负责人表示,在售卖商品时明确告知鲜花花束在包扎时会根据当天的鲜花品种进行调整,为保证花束的美观性,其他材料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消费者进行取货核销时,发现鲜花花束与商家前期选用的照片存在差异,当天鲜花店内较忙,服务人员未及时与消费者解释清楚,导致消费者认为商家服务态度差,用其他花束欺骗消费者。经过执法人员多次沟通调解,鲜花店负责人表示可以为消费者重新更换花束或进行退费处理。最终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进行退款不退货处理。
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一是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质量保障较好、售后制度完善的平台或实体商家;二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货比三家,科学理性消费,谨防商家的虚假宣传和虚假折扣,以防商家先涨后降等行为;三是消费后要及时索要票据、留存支付记录、宣传彩页等证据,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以依法维权。
编辑:张剑
二审:王磊
终审: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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