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财政局_财政动态】
重庆财政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以及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落实落细已经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纳入重庆市“三十六条”措施中抓好贯彻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二是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措施安排落实好。
四是继续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落实近期延续优化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据税务部门预计,2023年1-5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30亿元,有力减轻了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其中,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内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90亿元,金额占比约七成,政策获得感最为明显。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