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却因为“身份”不能过户?啥情况?|我来帮你忙
在上海买房签了购房合同,买房时,销售问我是单身还是离异,我说是单身,但实际我是离异。
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发现我不符合购房条件,但开发商不退回我定金,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吗?
本期嘉宾
龚甜甜律师
上海环绮律师事务所
【我来帮你忙】签订购房合同切忌草率相关政策需了解
龚甜甜律师表示,“单身”其实并不是一个房屋限购上的精确法律概念,“单身”在老百姓通俗的理解上可能是未婚、丧偶,也可能是离异后未再结婚,也就是没有处在婚姻关系中的一个状态。
但在我们所说房屋限购中考察的婚姻状态“未婚”和“离异”的意义实际是大不同的,在上海,从离异起往前倒算三年的个人、家庭拥有房屋数量都是要计入限购考察范围的,并不是离异时候房子归了前夫(妻)或者子女、自己名下没房就能被认定为不限购。
龚甜甜律师强调,在本案中,如果开发商在收取定金时,明确告知买家“未婚”与“离异”不同状态对于限购的不同影响,而买家却依旧虚假陈述自己是“未婚”,最终因“离异”状态适用的限购政策而导致不能买房,那么责任在于买家。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开发商有权不退回定金。
但如果开发商并未问明买家是“未婚”还是“离异”,买家也不明知自身“离异”与“未婚”会导致不同的限购结果,双方因此草率定立的购房合同后续不能继续履行,买卖双方均有责任。
开发商作为专业销售方应当告知买家限购政策,引导买家如实陈述、合理订约;而买家作为买房人,自身也有主动了解限购政策、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合理判断的义务。现在因限购不能过户,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时间或者解除合同后共同承担损失,开发商在此情况下全额拒退定金是不妥的。
(图片由“今日闵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