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下发《关于开通经纪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状态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权限的通知》,将存量房“带押过户”网签备案业务延伸至房地产经纪机构,进一步延伸窗口服务,提升交易便捷度,更好地服务市场和群众。
根据《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市产权处政务中心窗口开始试运行办理处于抵押登记状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即“带押过户”)网签备案业务。此次,市产权处再次做出调整,为已备案的经纪机构开通办理交易双方均已知晓的尚处于抵押登记状态的存量房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业务的权限。至此,产权人将无须提前还贷、解押,即可通过市政务中心窗口及经纪机构门店对尚处于抵押登记状态的存量房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带押过户”,是指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存量房“带押过户”及其网签备案业务,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获得了企业和群众一致认可。
根据《通知》,即日起,办理处于抵押登记状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业务时,经纪机构应告知交易双方交易房屋的状态,并协助交易双方填写《房屋抵押状况告知书》。已备案的各经纪机构门店可通过登录马鞍山“智慧房产”信息管理平台线上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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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邵丹
编辑:何一旻
校对:戴国文
审核:赵欣欣
审签: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