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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说:“有没有搞错啊!我这个商铺01年买的时候就要110万,你去打听打听那个年代110万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别说现在涨价了这么多年,就是当年的价格折合成现在的消费水平也不止1,500万了。”
政府工作人员:“李女士,我们也没办法,上头就给了这么点预算,你要接受就接受,你要不接受的话,反正到时候吃亏的肯定是你,跟国家对着干,没意思的。”
李女士:“什么意思?你们难道还想强拆不成?我这个商铺周边的均价都已经每平米9万了,你们给我开价每平米5万,你们觉得合理吗?我是正当商人,我从来不做亏本生意。”
政府工作人员继续说:“咱们也不是拿你这个商铺来做生意的,咱们也是为了修个地铁,方便市民的生活呀,你难道不坐地铁的吗?”李女士说:“不是,我坐不坐地铁跟我商铺什么价格有关系吗?”
政府工作人员说:“既然你也是想坐地铁的人,那你就应该支持我们造地铁路线的工程,为了造地铁路线,我们必须要穿过这条路,就得把你这个商铺给拆掉,对吧,所以身为一个爱国公民,你是不是应该为国家付出点什么?”
李女士:“我付出什么?我遵纪守法,合法纳税,不给国家添负担,我就是爱国的表现咯,关键在商言商,商铺只赔1,500万,那我就亏大了。”
政府工作人员说:“唉呀李大姐,你说做生意本身是不是有赚有赔的,你就当这一次赔了不就行了吗?难道你一次都赔不起了吗?”李大姐懒得跟他说话,直接拨通了电话,叫律师准备起诉状。
应召国家要求拆商铺,赔偿没谈拢怒告政府
李女士是武汉的一个拥有高认知高学历的女企业家,她的丈夫是一位法律工作者,两人从20多年前就结了婚,并且配合得天衣无缝,在商场上如鱼得水,赚到了很多钱,就在2001年的时候,在武汉市的一个潜力地段,花了110万人民币买下了一个大商铺。
这个商铺接下来的几年中不断涨租,周边设施也越加完善,再加上房地产市场不断水涨船高,导致到了2013年左右,商铺的租金已经可以出到80万一年。
俗话说一铺养三代,做了房东以后的林女士,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吃喝玩乐,过得非常惬意,商铺的租户是一家大银行,银行的家底雄厚,收入稳定,既省心,又有高收入,夫复何求。
李女士对这个店铺十分满意,她还将赚来的钱投资了很多产业,把自己的儿子送出国留学,还在老家给父母造了新房子。
每个商人都有一个房东梦,这句俗语在李女士的生活中被展现的淋漓尽致,正当李女士打算靠这个商铺吃一辈子清闲饭的时候,一帮穿着制服的叔叔,打通了她的电话,说是政府要修地铁经过此路段,因此得把商铺所在的整栋楼给拆了。
李女士非常不情不愿,可是一听到是国家的号召,那也必须响应,就说可以,但是赔偿必须得到位。
政府的工作人员说赔偿1,500万,这个数字让李女士非常不满意,本身她就非常喜欢这个商铺,非常舍不得,再加上1,500万放在当今的世道,其实也没多少,压根也没比01年的110万高到哪里去。
对于大多数地段不怎么好的普通住宅而言,拆迁是再好不过的一个下场,意味着可以得到赔付,把卖不出去的资产变现,但是对于李女士来说恰恰相反。
她的商铺位置非常优越,而且收益很稳定,来租的客户都是有头有脸的,如果说没有了这个商铺,她的生活水准将大大下降,而且这1,500万,要想再买一个同样品质的商铺,在武汉这个城市,可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于是李女士就拒绝了政府工作人员提出的1,500万赔偿款,成为了大众眼中的钉子户,无数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对她发出莫名指责,说她认钱不认人,连自己国家的项目都不愿意配合,还把儿子早早的送出国外留学,一看就是外黄内白的崇洋媚外者。
李女士对此也很无奈,因为就算解释了,也没什么效果,吃瓜群众从来不在乎真相是什么?吃瓜群众只在乎你有没有可以吐槽的地方,如果有,他们就要骂。
但是国家的计划是雷打不动的,政府的工作人员持续和李女士尝试协商,最终询问到李女士自己认为什么价格才合适。
李女士咨询了一下当地的一个房产领域专家,专家表示,在这块地区的均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9万左右,而李女士的商铺由于是那座楼的王牌商铺,是最好的一间,理应达到每平米10万块,这是一个起步价,按照总面积接近300平来算的话,也就是说,得是3,000万起步。
于是在接下来的协商过程中,李女士就把3,000万的诉求报给了政府工作人员,而政府工作人员竟然认为她是在狮子大开口强硬的拒绝了她,并且协商的内容,不知道被谁给透露了出去,反正李女士自己没有傻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过路的吃瓜群众又开始纷纷指责李女士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商人,只认钱,不认国,类似这样子的非议层出不穷,李女士不得不选择用沉默来掩盖,很长一段时间都联系不到她本人。
但地铁工程等不了,施工队已经入场,每拖一天就意味着会有巨额的损失,迫于无奈,武汉市政府工作人员给李女士发送了《房屋征收赔偿决定》,意味着政府将采用强制措施来征收房屋。
此告示就贴在李女士的商铺门口,上面写着20天内可以提出申诉,但是如果无视这个告示,政府就要开始强拆了。
20天过去了,也不见李女士回复,于是工作人员就从周边开始拆起,而这个时候李女士又突然现身了,她并不是同意拆除,只是这两天外出有事,回来见自己商铺的楼已经开始动工,她非常生气。
于是就把政府告上了法庭,申请撤销强制征收的决定,经法院审核,政府的作为确实不合理,因此就撤回政府的强制征收决定。但是法院考虑到地铁项目,是国家主导,无法耽搁,而且政府有足够的保证金,最终判决可以先将房屋先行拆除,再进行赔偿。
2016年李女士的商铺被彻底拆除,后续李女士与政府多次对簿公堂,法院认为,政府最初提出的1500万赔偿数额,确实有不合理之处,于是驳回政府的诉求,但同样不认为李女士提出的3,000万赔偿数额是合理的。
最终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双方协商,理论上是在1,500万以上,3,000万以内,大概率按照店铺面积287平算的话,均价每平米9万,约2600万。
【律师说法】
国家号召固然要响应,但是如果赔偿不合理,公民也同样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因为吃瓜群众的指责和评价而退却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步伐。
本文中虽然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结尾,但是李女士的做法是绝对值得提倡,如果想着靠断人财路来方便政府工程,无异于杀鸡取卵,因为只有老百姓的生活富足才会有更多的赋税提供给国家,国家才会越来越富强。
一、政府是否有资格强拆公民的房子?
没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说想要拆别人的房子,就必须得先赔偿,然后等别人搬迁才可以拆。
因此在双方还没有谈妥赔偿的情况下,政府仅仅是发了一张告示,贴在李女士商铺门口,而且并没有确认通知到李女士本人,就在20天之后进行强拆,其实是不合法的,因此李女士在法院上提起诉讼之后,就撤销了政府的强制征收决定。
也就是说原则上本案的先拆除后赔偿是几乎不应该出现的一种现象,但由于特殊情况,地铁的工作队已经开始施工,确实无法等待。
再加上当地政府有两个多亿的储备赔偿金,才以储备赔偿金作为保证金,让地铁施工队先拆除后赔偿,保证金其实是以两个多亿来担保拆完以后赔得起。
这两个亿持续受法院监管,如果最终的赔偿结果无法满意,那这两个多亿就将被法院冻结,由法院出面与李女士协商,最后依照协商结果,强制从2个亿保证金中支出约定赔偿数额,赔付给李女士。
二、民告官需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民告官就是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公民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侵犯到了他的利益,就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国家行政机关。
第1步写好行政起诉状,需要列明原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单位信息,诉讼的要求,以及相关的事实陈述、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都要列明。
第2步准备好证据,能证明你诉求是合理的证据,以及能证明政府工作人员做过你认为不合理的做法,不一定要证明他的做法不合理,但你一定要能证明他的做法曾经实施过,因为法院会去查明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理。
第3步如果你无法到现场立案,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起诉,如果你实在不会写诉状,也可以口头去起诉,法院会把这些信息记录成文字,成为起诉状。
最后,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之后的15天之内,必须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如果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会对其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像本案中的赔偿的具体金额其实既不是按照政府工作人员单方面的说法来算,也不是个人的想法来算,还是得以客观事实上这个商铺的市场价值作为参考,由专业人士具体分析之后,来评估此时此刻它残余的价值是多少。
谁也别想占便宜,谁也别想狮子大开口,一切以事实为基准是法律存在的基本原则。
结语
爱是需要经济基础的,如果为了爱让自己身陷水深火热之中,那这份爱其实就不值得你付出。
任何情况下,第一步一定是先满足自己,才有多余的能力回报社会,因此不要被社会上的花言巧语给道德绑架,只有你自己的利益才是真实存在,你有法定义务去保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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