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生存认证上门服务 省人社厅出台15条措施着力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满意度
近期,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意见》,从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强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便民水平、解决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突出问题四个层面出台15条举措,推动经办模式转型,优化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梳理编制、动态调整全省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步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的基础上,实现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和办结时限全省统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结合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情况,适时精简要件材料。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级确定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要件材料,梳理精简本地服务事项要件材料,对于未纳入的要件材料,一律取消。
为优化经办资源配置,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加强系统内部资源统筹整合,加快推进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多险合一”经办,实现业务由分险种管理向流程化管理模式转变,积极研究优化调整经办人员配置,尽快建立与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同时,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拓展线上服务能力,提高线下服务效能。充分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持续推进社会保险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推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首问责任制”,坚持“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此外,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加大对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指导力度,加强与银行、邮政等基层平台资源合作,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申领、生存认证等服务下沉至基层经办,实现低风险事项基层办理,中高风险事项基层受理。加强数据共享比对,研究确定主动服务事项,及时获取数据清单并核实确认,采取电话告知、短信通知、微信联系等方式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工伤人员申领社保待遇,主动告知死亡人员申领遗属待遇。针对高龄老人、伤残职工等特殊群体开展生存认证上门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与税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配合,推进企业开办注销、员工录用、人才引进、新生儿出生、退休养老等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