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人尖锐指出:2014年养老金改革前,体制内人员的社保是由财政缴纳,并按照最高缴纳标准是不公平的,财政应该少缴或不缴。
他们认为,企业单位从2004年就开始缴纳社保了。而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体制内人员是从2014年才开始缴纳社保,之前十年的社保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公务员、事业编以及教师都不创造价值,是被纳税人“供养”的,没有权力肆意挥霍纳税人财富。
并且,这些体制内人员的社保缴纳按照最高缴纳标准进行缴纳,是不公平的。
这种观点真的是不值一哂。
国家好比一个公司老板,老板雇佣人手维持自身运转,为全体成员提供公共服务。
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警察等体制内工作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
既然体制内的雇员为“公司老板”工作,那“老板”就有责任和义务为雇员提供报酬。
所以,“老板”为雇员缴纳社保是天经地义的。所不同的是,国家和一些大公司并非“唯利是图”的大资本家,而是有社会责任心的“老板”,因此不打折扣地缴纳了员工的社保。
而相当数量的企业老板以种种理由为员工缴纳低基数低比例的社保,以求降低企业成本。
说白了,你“遇人不淑”,碰上了“黑心”老板;我“上错花轿嫁对郎”,遇上了“善心”老板。
至于国家为体制内人员补缴了2004年到2014年的社保,这你真没法“盯梢”。
因为,2014年前,国家雇佣的工作人员实行的是“退休制”,“退休制”实行的前提就是国家包管雇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发放。
现在,国家改办法了,以“养老保险”代替“退休金”,那当然要把“退休制”实行的那10年间的社保补缴上去了。
而且,这部分资金是从“退休金”里拿出来给体制内人员补缴的,而不是“侵夺”其他人的资金,这本来就是国家雇佣人员预存的退休金。
这跟“公平”“不公平”有关系吗?把我自己的“退休金”挪移到“养老金”里,不过是空间挪移而已,体制内人员并没有占到任何便宜,更谈不上挥霍纳税人财富的问题。
再次敲黑板,划重点:
国家为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体制内人员补缴的2004年到2014年的社保资金,不是财政的,不是纳税人的,而是体制内人员自己的!是体制内人员自己原本的退休金转化为养老保险的。如果不转化为养老资金,那么国家必须按照原有“退休制”方式支付退休人员“退休金”。
至于说,三大编制内人员是被“供养”的这类没营养没文化的话真的懒得说。
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这些人不创造“价值”吗?你是不是对“价值”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价值”,不仅仅是创造出实物才叫“价值”。
艺术家、书法家不创造“价值”吗?
金融家不创造“价值”吗?
科学家不创造“价值”吗?
你“供养”了谁?大言不惭!
不要把“价值”理解得那么狭隘!
都怪语文老师没教好!语文老师的“锅”!
而国家应该按照低标准缴纳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体制内人员的社保问题,老实说,这是一种“嫉妒心理”。
自己达不到姚明的高度,就要想办法“拉低”姚明的高度,让姚明跟自己一样高。这是心理疾病,俗称“红眼病”。
有能耐你也去参加“国考”啊,你也进入编制之内嘛。大门是打开的,不要一天到晚叽叽歪歪,喊着什么“公平”,实则是满足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再退一步讲,如果这个“老板”真的不讲究,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体制内人员就会涌入企业。
说实在的,在你都不敢参加“国考”“考编”的情况下,或者参加了“考编”却一再败北的战绩,一旦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这些人涌入企业,你们这些原本的“败军之将”不还得“一溃千里”?
这就跟“211”“985”参与一般企业招聘一样,那是对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降维打击”。同样地,假如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这些人加入企业招聘,那么必然会对很多人形成“降维打击”。
这话,你得信!毕竟,这些人基本都是经过千军万马,真刀实枪杀过来的。
嗯,那时候,一些人也许有机会进入编制内工作了。
当然,原本就没在乎体制内工作岗位的人除外,毕竟人家是有更好选择的。
“话糙理不糙”,不太好听,但是,你“细品”,我说的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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