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这些破房或将变身高品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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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本轮城中村改造的重点、模式、目标和政策。这对于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为你解读这一重大举措的背景、意义和影响。
正文
为什么要在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繁华的都市中心,穿过一条拥挤的小巷,突然发现一片破旧的房屋,与周围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比。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被包围或夹杂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原有农村聚落。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我国共有7个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和14个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这些城市是带动区域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增长极,也是人口流入和集聚的主要目的地。然而,这些城市也面临着一些共性化挑战,如城市土地资源严重短缺、居住成本偏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足等。
超大特大城市中相当一部分城中村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了低成本住房,但其在硬件条件和配套设施,尤其是消防安全、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灾害防控等方面存在不少隐患。此外,城中村也造成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历史文化遗产流失等问题。
因此,在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也将成为提振内需潜力、打造新一轮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超大特大城市如何推进城中村改造?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本轮城中村改造的重点、模式、目标和政策。
首先,《指导意见》明确将“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作为改造重点。这些地方不仅居住条件差,而且容易发生火灾、疫情等事故,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通过改造,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增加公共服务补给,提高群众满意度。
其次,《指导意见》明确要综合采用“留改拆”等模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这意味着,本轮城中村改造不会一刀切,也不会大拆大建,而是要根据城中村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综合整治、有机更新、拆除重建等方式。在改造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各方利益,避免强拆强迁,减少矛盾冲突。
再次,《指导意见》明确要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这是本轮城中村改造的一大亮点和创新之处。在改造中,要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住需求。同时,要充分利用城中村的区位优势和低成本特点,保留一定比例的低端租赁住房,为各类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居住选择。
最后,《指导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表明,本轮城中村改造不是政府一家独大,也不是市场一家独行,而是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合力。政府要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和监管力度,提供规划、土地、金融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市场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和运营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和新产业。社会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监督和评价,促进公众参与和社区治理。
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哪些意义和影响?
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它将对提升民生水平、扩大内需空间、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都产生积极的意义和影响。
一方面,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极大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通过改造,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增加公共服务补给。例如,在消防安全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在改造过程中实施“三通一平”(通道通行、通水通电、通风采光、平整地面)工程,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实施“三必配”(必须配套消防设施、必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配套停车设施)措施。这些都将有效降低火灾等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另一方面,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有效地扩大内需潜力和空间。通过改造,可以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消费投资和社会投资。例如,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城中村改造涉及到房屋拆除、重建、维修、装修等工程,可以带动建筑业、建材业、家具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在消费投资方面,城中村改造可以提高居民的收入和消费能力,促进住房、家电、汽车等大宗商品的销售。在社会投资方面,城中村改造可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满足不同群体的租住需求,降低居住成本,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据一项研究1估算,每改造一平方米的城中村住房,可带动约1.5万元的投资和消费。
总之,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它将对提升民生水平、扩大内需空间、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都产生积极的意义和影响。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城中村变身为高品质住宅,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美好的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