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请问一下有视同缴费年限是从哪年算起呢?我1993年参加工作,到96年才正式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上有交社保,这三年算不算视同呢?我们改制前是归劳动局管理退休金的,国家大集体单位,本人是供应户口。
【解答】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体制内职工在国家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作时间,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提供档案,档案中有《招工审批表》及其他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如《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审批表》、《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审批表》《劳动合同》等。
国家在企业内最早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时间是1993年10月,最晚在企业实行社保缴费时间是1995年10月。事业单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时间为2014年10月。一个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社保时间都有差异,有早有晚,前提是必须参保。举例说明,有一企业职工,社保前工龄有二十多年,但企业和个人从未参保,他社保前的工龄再长,都不会被社保部门认可。
从你自述的情况来看,你是1993年参加工作到这个企业,企业应是1996年整体参保的,企业参保后,你此前的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确切地说,你有三年视同缴费年限。
需要说明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必须提供档案,没有档案,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如你接近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前企业将你的档案、身份证、社保缴费账户、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表、应退休职工花名册一并交社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退休手续就办下来了。如是按企业女工人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的,现在还要求企业给社保部门提供三年以上的工资流水才行。
【总结】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指国家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企业参保有先后,必须提供档案,档案中要有《招工审批表》《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审批表》《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审批表》和其他能证明自己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必须参保,不参保,参保前工龄再长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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