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夏在一单位连续工龄17年,单位从来没有依法给他缴纳社保费,马上快到退休年龄了,他多次向单位,主张补缴社保,单位对他不理不睬。没办法,只有到法院起诉确认17年的劳动关系,判决书出来了,没问题,大家可以看一下
有了这个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确认了17年的工龄,老夏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了,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费,这个程序必须要走的,当然大家都知道,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社保部门是不会给予补缴社保费的,怎么办呢,没关系,这个程序走了以后,社保部门一定会给你这样的一份通知书。
这个通知书上面加盖了社保部门的公章的,就是类似于说明,因为你已经到达了退休年龄,无法为超龄参保人员办理补缴社保和社保登记的手续,这样的说明,大家可以看一下,你是不是类似的情况呢,拿到这样的通知书就可以了。
总之就是要证明自己的社保费,通过正常的投诉举报程序已经无法顺利维权了,那就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按照老夏这种情况,他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也就是说没缴纳社保,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自己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从法律的层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因为老夏的事实劳动关系,经过法院判决确认,超过15年,如果单位有在这17年的时间里面,给老夏依法缴纳社保费,老夏是可以顺利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的。
那么这种情况之下,老夏可以提出两项主张。
第一、主张要求判决公司,按照同类人员退休养老金待遇,按月支付养老金,直到身故为止,也就是要公司负责养老,因为公司没有缴纳这个社保费,导致我无法领取养老金,公司一定要从60岁开始,每个月给我按月发放养老金,直到死亡为止。
第二,可以提出公司按照同类人员退休养老金待遇的标准,一次性从60岁支付到权威统计人均寿命,大概是78岁为止,合并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损失赔偿。
如果是你,你选择如何维权,并且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