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记者 尹文卓
在北京工作的李常胜10月19日在租住的公寓开发票,第一次知道开发票还要承担5%的税点。面对管理人员言之凿凿、租房合同条款明确,李常胜感觉自己的发票被“绑架”了,想要拿到手就得交“赎金”。
“如果不是为提取公积金,我根本不会要发票,省得麻烦。”租住在百子湾的褚丽丽表示,自己住的是房东直租房,得知房东无法开具发票,她也没再要过。至于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她并不清楚,但直觉应该由出租方承担。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确应当由出租方纳税。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出租方将税费转移给承租方的情况,使得纳税义务人与税费的实际承担人不同。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则属合法有效。
在宋家庄附近租房的林琪,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这一点,但如果开具发票仍然需要承担1%的税点。她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为了避税,很多小中介的房租都是直接打到卡上。”
然而,租住在草桥附近某连锁公寓的殷东则没有遇到这类困扰:“我租的公寓如果需要开发票不用额外交钱,直接从APP上申请操作就可以。”
记者走访多家公寓、租房中介了解到,大多数正规公寓可以开具发票,不需要租户额外承担税点,租房中介则只能提供服务费发票,租房发票仍旧需要租户和房东沟通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区国税局代开,而一些小中介、黑中介则会让租户承担1%-8%不等的税点。
房产中介(以下简称“中介”)服务人员表示,中介收取的只有服务费,房租最终是交给房东的,至于最终税费由谁来承担要看租户和房东协商的结果。
“如果合同中写了类似‘房租不含税点,如需发票则需要承担相应比例的税点’的条款,在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提醒客户,免得之后发生矛盾。”该中介服务人员说。
对着合同,李常胜算了一笔账:每个月房租3800元,如果承担税点相当于每个月要多出190元租房费用。合同中明确的“如索要发票需承担5%的税点”条款也令他担心:如果不要发票、不承担税点,自己是否会构成违法?
“承租方不索要发票,也不将相应税点另行交给出租方的行为并不违反税法。因为出租方为法定的纳税义务人,税务机关并不会直接对承租方提出缴纳相关税费的要求。”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莫冬雪律师表示。
税费钱不多,却让人闹心。截至发稿,李常胜依旧没有拿到发票,也不想再和对方扯皮,准备房租到期后就搬走。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