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获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给予三孩家庭优先公租房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切实解决三孩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已获得市本级公租房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家庭保障人口有三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申请定向实物配租一套公租房。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通知称,已取得南宁市本级(不含市辖县、横州市、武鸣区、东盟开发区,下同)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保障人口中有三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申请定向配租公租房。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及家庭意愿,给予定向实物配租一套公租房,配租的户型为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
已获得南宁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保障人口中有三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申请调换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及家庭意愿,给予办理调换一套公租房,调换的户型为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凌剑伊
编辑 | 陈钰榕
校对 | 卢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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