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资产 操盘承债式收购:脱壳重生,重新经营
第1条 债务脱壳
对承债式收购的公司债务脱壳。 将其公司的债务全部剥离,由大华中国旗下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进行盘活处置。大华中国承接该公司全部债务,并以诉讼方式逐一对债务进行偿还(主要以债权人诉讼拍卖公司旗下资产的方式进行偿还、也可债转股、债转债、或其他方式)
第2条 股东脱壳
变更原公司所有股东,将公司的原股东责任转换到变更后的公司。
第3条 法人脱壳
变更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中国收购指定人替换,规避原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涉嫌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从而避免原法人被失信,被拉黑、被限高风险。
第4条 资产脱壳
原公司所有的资产和证照仍放在原公司名下,用一个新公司将这些资产租赁承接。根据《民法典》“第725条”之规定: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基于上述规定,用新公司对原公司资产进行租赁经营、合伙经营。 虽然原公司物权所有人丧失了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但被收购方获得的是被剥离了所有债务完整且干净的公司经营权、管理权、占有权、使用权。
第5条 企业脱壳
我们设计公司总体盘活方案,招商方案、投融资方案、实现并达到公司全部脱壳之目的。
第6条 重新经营
申办若干关联的新《营业执照》,用新公司租赁经营原来的公司。具体表现为:
用新公司《营业执照》运营原公司资产 ;
用新公司《营业执照》开展新公司经营;
用新公司《营业执照》解决资金新需求;
运用上述单一或叠加的方式让公司获得重生。
第7条 破局重生
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平移给大华中国, 大华中国对原公司的全部债务进行代偿,并扶持原企业主对新公司进行继续经营管理,原企业主从此摆脱了一切债务纠緾,轻装上阵,脱壳重生,翻身上岸。
第8条 融资担保
如果新公司需要对外融资,大华中国可以用公司旗下有资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注:只做担保、不做抵押),也可以用新公司的股权融资。
第9条 轻装上阵
新公司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公司盈利,由新公司法人、股东分取;如果产生新债务,集团公司可继续为其承担债务,债务由集团继续承担偿还义务。承接新公司全部债务,并以诉讼方式逐一进行偿还(主要以诉讼拍卖集团公司旗下资产的方式进行偿还、也可债转股、债转债、或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