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万余元!沃尔玛(中国)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被强制执行
南都讯记者吕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12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15万余元。南都记者查询发现,关联案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中山市恒立针棉织品有限公司等相关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执行法院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经营范围含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仓储服务;互联网销售等。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2020年9月30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民事裁定书(2020)粤2071民初8357号,其中内容显示,该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诉被告中山市恒立针棉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公司)、黄某敏、欧某宗、钟某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则列为第三人。
截至5月12日,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51552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