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5月21日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作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用清单的形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十四五”时期,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预计超过3亿,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目前,步入中度老龄化的省份已经达到18个。当各地老年人队伍日益庞大,如何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是摆在我们前面的一个重要课题。其中,基本养老服务具有兜底作用,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基础支撑功能。
由于养老服务涉及面大,我国2019年建立了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多达21个部门和单位。尽管此举对协调推动完善养老服务具有积极作用,但基本养老服务分散在不同部门中,很多人并不完全了解国家有哪些基本养老服务,不排除有人错失某些服务。《意见》要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并公布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意义重大。
这个养老服务清单包括16个服务项目,既明确了不同服务对象,也明确了服务内容、服务类型。首先,这个清单为各类老年人提供了完整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大全”。例如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服务。这能避免一些老年人因为不了解某些基本养老服务而错失待遇,对老人而言清单如同宝典。
其次,清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来说具有指导作用。虽然基本养老服务分散于不同部门和各地,但“国家养老服务清单”却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基本养老服务承诺,这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责任具有倒逼作用。因为各类老人该享受哪些基本养老服务,在清单上写得清清楚楚,加之明确服务标准,那么,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就难有机会减轻责任。
另外,还给社会提供了监督基本养老服务的完整参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能否落实到位,既离不开相关部门和各地主动作为,也离不开社会监督。假如公众对基本养老服务了解不全面,监督可能不完整,而这个清单就为公众完整监督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了机会和依据。可以说这既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制度和体系更加完善,也是敬老、爱老、助老的重要体现。
不过,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主要起兜底作用,在此基础上要想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老年人尊严和生活品质,一方面,还需要老年人及其子女通过不断努力,为好日子“添砖加瓦”;另一方面,还需要各地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创新,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扩大养老服务外延。
譬如,北京就有街道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收入水平、服务需求等,试点制定了一份包含7大类98个小项的服务清单,涵盖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培训与指导、养老助餐、辅助出行、陪同就医等方面。可见在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之外,各地相关探索大有可为。当“基本养老服务+增量养老服务”项目越多,老年人选择越多,自然幸福指数越高。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