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小贴士: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
遇到印花税申报错误了,怎么办?
别急!
可这样操作
往下看~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选择“非按期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填写申报表”。
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
选择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税源”。
选择您要修改的记录并点击修改。
修改好了以后,点击页面右上方“保存”,即完成税源信息修改。
再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查询后,选择对应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更正申报。
选择需要修改的印花税申报表,点击右上方“下一步”。
需要先点击右上角“更新税源”,然后再点击“申报”进行更正。
这样就完成印花税申报更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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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遇到就这个问题,
直接按照步骤操作即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