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出现了很多种理财的新方法,比如基金、虚拟货币等等,可如果要说起最广为人知的理财手段,炒股绝对当仁不让。
炒股作为一种风险投资,往往需要较好的经济头脑,以及长远的预测眼光,按理来说,炒股行业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染指的,能真正在里面挣钱的人更是少数。
然而,就在2016年前后,一位来自上海的农民工却悄悄进入了炒股市场,仅仅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就成功赚取了17万!
这位农民工的表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工难不成真是天赋异禀,却没想到,警察经过调查以后,才发现其中另有隐情。
谁三个月赚了17万
2016年,上海政权交易所内,一个账户的名字被频繁提起,只因为这个账户的所有人,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就赚取了17万元,人们纷纷称之为“股神”。
“股神”的操盘究竟有多神奇呢,据了解,这个账号刚刚开户满一年,本来只有6万元的交易流通,但却在2016年年初突然大批量买入一百多万的股票,三个月后怒赚17万。
更令人感到惊奇的原因在于,这个账户的交易时间刚好卡在停盘前一天,售出的时候又是在复盘当天。
熟悉股票的人都知道,股票的涨跌都是具有多方面因素的,这个账户的行为如此古怪,很有可能是知道某些内部消息,专门前来谋取利益的。
这个账号的奇怪行为迅速引起了监管人员的注意,于是,他们顺藤摸瓜找到了账号的主人。
结果发现账号的主人竟然只是个普通的农民工,而且还只有小学学历,似乎不大可能进行炒股操作。
监管人员意识到这位农民工背后还藏着什么秘密,便主动报警,请求警方介入调查。
根据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警方迅速锁定了上海的农民工老徐,他们也非常奇怪,一位小学学历的农民工炒股并不奇怪,但他的操作确实可疑,不能排除经济犯罪的可能性。
当警察找到老徐的时候,告诉他有可能涉嫌经济犯罪的时候,老徐整个人都懵了,他甚至都不理解经济犯罪的含义,只说自己很老实,完全没有要犯罪的意思。
从老徐见到警察们的反映来看,他似乎确实没有什么犯罪的可能性,警察们便也只能由老徐引着进了屋。
直到看到屋内的陈设以及老徐掏出的老年手机之后,警察们彻底打消了对老徐的怀疑。
据老徐所说,他一年也挣不了四五万元,根本不可能拿去炒股,更不可能拿出一百多万去买什么股票。
由此一来,警方开始怀疑有人盗用老徐的账号进行操作,便询问老徐是否有人借过他的身份证。
老徐沉思了一会,突然一拍大腿说道“我有个外甥女拿过我的身份证,她当时说要给我办银行卡!”
警方顺藤摸瓜
根据老徐提供的线索,监管部门查询到正是小樊向老徐的账户里转钱的,于是,警方迅速找到了老徐的外甥女小樊,发现两人似乎都没有什么作案的能力。
小樊26岁,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当初就是她把老徐接到上海工作的,她也大方承认了确实为老徐办过银行卡。
但她主修的是艺术领域,如今已经是一位全职太太了,和炒股也难说有什么联系。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警方发现小樊的父亲可能具有作案嫌疑,他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资金流十分充足,具有幕后操盘的可能性与能力。
然而,小樊的父亲也表示不知道这件事情。
无奈之下,警方只能从小樊身边搜寻疑点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不寻常的地方,小樊的丈夫宁某就在证券公司工作,他的嫌疑非常之大。
通过观察小樊和宁某的资金流向,警方发现两人曾有一个共用的理财账户,通常都是做一些低风险的基金项目,结果却在老徐挣到17万元的当晚,全部取出改为投资股票。
按照所在行业的相关规定,宁某作为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能开设相关账号的,他的妻子小樊同样不能,那么两人的共同资金究竟能流向哪里,自然是用到老徐的账户了。
由此看来,当初小樊把老徐带到上海,再拿走老徐的身份证开设账户,估计是早就想到了如今的操作,其中自然也少不了宁某的出谋划策。
警方在合理梳理时间线以后,发现老徐购买股票的那家公司正在重组,正是股票下跌之时,不难猜测宁某提前知道这个消息,所以才有了提前购入,后期套现的操作。
于是,警方迅速来到宁某所在的公司调查情况,果然发现该公司确实参与了重组项目,只不过在该公司提供的知情名单中,并没有宁某的名字。
据该公司负责人所称,重组会议当时宁某是作为助手参加的,没有权限进入到会议室中探听内幕,唯一的可能便是宁某趁着送文件之机会,偶然听到了相关消息。
公司负责人提供的线索尤为重要,至少可以证明宁某确实是有作案能力的,那么下一步便是直接询问宁某了。
真相浮出水面
警方找到宁某之后,宁某完全不承认自己曾探听到任何有关重组的消息,只说跟着负责人跑了好几天会议,没有提到送文件的事情。
直到警方叫来负责人与宁某当面对质,宁某才支支吾吾的说起。
“当时他们都喝醉了,负责人打电话让我送去文件,我就送去了,我可什么都没听到”。
宁某的话语得到了得到了负责人的证实,声称文件送来的时候是没有打开过的,可对送完文件之后的记忆就不大清楚了。
无奈之下,警方只能找到负责填写知情名单的人前来协助调查,询问为什么知情名单上没有宁某。
来人说名单基本都是自己填写的,宁某只送了文件,然后开车送喝多的人回家,自然不需要填写。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了,按照原本的会议议程,宁某确实没有机会探听内幕,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出在公司一系列模糊的操作中了。
宁某借助与会人员喝多的契机送去了文件,紧接着又开车送喝多了的与会人员回家。
在这个过程中,宁某想要听到点什么完全不是问题,再加上之后宁某并没有被要求填写名单,宁某迅速意识到这是一个赚大钱的机会。
宁某回到家以后,果断选择拿出理财项目中的钱,用老徐的账户分批买进大量股票,然后在几个月后坐收升值的股票,大赚了一笔。
至此,事情的全部脉络都已理清,宁某夫妇被法院传唤,面对既定的犯罪事实,小樊矢口否认自己和丈夫知道内幕。
“如果我们真的知道内幕,为什么不多买点,这完全就是巧合”。
小樊的狡辩听起来有些道理,可当被问到为什么不选择一次性交易,而是分批买入大量股票的问题时,小樊之前嚣张的气焰霎时消散。
毕竟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宁某要选择分批购买。
由于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都已确认,宁某这边倒是坦率的承认了,他说怕一次性大量买入会被怀疑,所以才选择分批,却没想到还是露出了马脚。
同时,宁某也表示愿意归还违法收入。最终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年内禁止进入金融行业,并处以罚款。
小樊由于要照顾家里的孩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金融行业有风险,进入其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因为金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案件辨析:什么是内幕交易罪
纵观本案,宁某最后是以涉嫌内幕交易罪论处,判刑一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且施加了“从业禁止”。
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于涉嫌金融、政权犯罪的行为更加需要严厉制止,很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献。
而宁某涉嫌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更是被写进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之中,即:
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宁某作为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对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之前,买入股票牟利,应当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论处,接受相应的刑罚。
宁某通过非法手段侥幸得到了公司重组的消息,并且在公司重组完成之前,以较低的价格分批大量买入该公司股票,在股票升值后卖出,符合该法案的定义。
因为宁某最终通过违法手段获利并未超过一百万元,并且没有多次违法交易,宁某的行为并未被认为是情节严重。
所以惩罚力度并不算大,有期徒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都是该法案的常规刑罚。不过,关于宁某的结论中还有着非常关键的一句话,他被处以“从业禁止”。
“从业禁止”是一个经济学专有名词,旨在预防因犯有利用职业之便犯罪判刑的人,再次回到行业内部犯罪,所适用的规定。
一般的期限都在三到五年之间,具体的期限要根据人民法院的需要确定。
宁某因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被刑法定性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其施加“从业禁止”。
而且“从业禁止”的时间,要从刑罚执行完毕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宁某起码有四年的时间,无法再回到金融行业了。
不仅如此,以金融行业内部的行规来看,如果有人被处以“从业禁止”,哪怕“从业禁止”的日期到期,这个人想要回到金融行业也是难上加难。
毕竟有哪个金融机构会甘愿聘请,曾经利用职业之便,用违法手段谋取利益的人呢。可以说自打宁某被判处“从业禁止”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与金融行业再无半点瓜葛了。
其实以宁某的犯罪行为来看,他还是有一些聪明才智的,只是可惜没有用对地方,这也警示我们,哪怕你再聪明,有天大的机会摆在面前,也一定不要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参考文献:《刑法》、《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