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钱芬芳
编:许辉
在儿童节次日的6月2日上会的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黎明)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本次发行新股不超过4,559.4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投入募集资金5.58亿元,用于新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产品及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建智能防爆电器、智能防爆灯具研发和产业化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1.66亿元)。
新黎明实控人仅高中学历,报告期合计分红近七千万;毛利率持续下滑,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销售费用合计超5亿元,研发费用率低,供应商外协商受罚;客户数量大而分散,应收账款高企,逾期占比近三成,商号商标曾长期诉讼。
实控人仅高中学历,报告期合计分红近七千万
2011年9月,郑振晓、李海军、黄亦江、黄贤文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总经理郑振晓。本次发行前,郑振晓直接持有公司41.61%的股份,并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益嘉盛间接控制公司15.21%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6.82%的股份。
权衡财经注意到,2020年-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051.73万元、2051.73万元和2735.64万元,合计分红6839.1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公司子公司新黎明电气、新黎明(上海)分别从事外购成品的采购、自产防爆电器的销售业务,系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股公司厚利春的主营产品为塑胶和橡塑高压软管,具备生产高质量PVC挠性管以及消防管件的生产能力且具备较为丰富的外销渠道,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关系。
新黎明防爆成立于2001年3月,并于2013年末将主要业务和资产转移至公司,目前不再生产经营,不存在生产经营资产,未聘用员工,不存在客户、供应商;2019年-2022年6月末,新黎明防爆的净资产分别为2,498.41万元、2,453.81万元、848.56万元、671.52万元,营业收入、成本为0;2019年,公司出于资金周转需要向新黎明防爆进行资金拆借,新黎明防爆存在代收款项后转付公司的情形。
2022年7月,公司与磐翠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磐翠资产持有的厚利春30%的股份,交易价格为2,040.00万元。
毛利率持续下滑,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
新黎明主要从事厂用防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粉尘、蒸汽的场所,该类场所对安全等级防护要求较高,下游行业包括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粮食酿酒、生物医药等领域,其中以石油化工为主。总体来看,公司下游行业中周期性行业占比较高,其对防爆电器的需求与我国宏观经济关系较为密切。2020年-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75亿元、7.192亿元和8.3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048.13万元、9370.05万元和1.15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防爆电器、防爆灯具、防爆管件、三防产品及智能防爆设备等类别,报告期各期实现的收入分别为6.056亿元、6.821亿元、7.902亿元,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43%、95.52%、95.24%。
其中,新黎明智能防爆设备收入分别为2,713.55万元、4,164.44万元、5,069.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5.83%、6.11%,毛利率分别为72.17%、64.79%、57.83%。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商协助销售收入分别为5.286亿元、5.99亿元、7.23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29%、83.88%、87.22%,占比较高。未来如有部分业务发展商减少或停止与公司合作,将可能导致公司客户开发与服务能力有所降低,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报告期各期,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新黎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4.48%、53.41%、49.90%,有所下滑。
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国内厂用防爆电器行业市场规模约为85亿元,以此计算,公司2021年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8.4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华荣股份约为13.65%;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说明函,公司销售额在全国厂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中排名全国第2位,相应地,华荣股份则排名全国第1位。
销售费用合计超5亿元,研发费用率低,供应商外协商受罚
报告期内,新黎明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2.496亿元、2.681亿元、2.85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16%、37.29%、34.23%,主要为业务费等销售费用,总体费用比率较高。其中,销售费用分别为1.939亿元、2.122亿元和1.224亿元,占比分别为30.42%、29.51%和26.63%,高于可比同行均值23.63%、22.77%和26.19%。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费分别为1.822亿元、1.995亿元、2.084亿元。
报告期内,新黎明研发费用分别为2,417.36万元、2,566.47万元、2,876.04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79%、3.57%和3.44%,低于可比同行均值4.36%、4.20%和5.30%。
厂用防爆电器的上游行业可以分为铝锭、不锈钢板等金属冶炼行业以及元器件、各类配件行业。原材料成本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32%、78.09%、78.53%,上游材料价格波动与本行业成本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防爆电器行业盈利水平的稳定性。
无锡安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成立,2020年与公司开展合作,2021年成为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对其采购额占当期钢铁材料采购额的35.42%,主要原因系价格优于其他供方。其参保人数迄今为0人,企信网上2021年11月22日标注本企业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特此声明作废。请公司说明:无锡安流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原因;报告期内对其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公开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新黎明的第一大供应商,提供铝锭铝材,2015年和2016年两次废水排放超标被出具行政处罚。2019年南平铝业将废弃特往居民区被投诉,2020年多次因废气排放,噪音污染被投诉至南平市生态环境部门“12369”环保举报热线。
SMT贴片、表面处理等工序行业无实质技术门槛,外协厂商的可替代性较强且市场供应充足。报告期新黎明的外协加工费分别为582.28万元、686.85万元和647.28万元。
其中太仓市何氏电路板有限公司为公司SMT贴片的第一大外协商,2016年被出具太环行罚字第(2016)第23号行政处罚,因其废水超标排放,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零贰元整。2020年进入2020年上半年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超标企业名单。
厚敬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为新黎明报告期机加工第一大外协商,成立于2016年,报告期参保人数为3人。2017年7月7日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6年度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
在新黎明的招股书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却是以万台、套、件清晰可见。在计算产能时,新黎明转为通过比较主要工序的主要设备、人工理论工时和实际工时,来反映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更为合理。从过往的IPO来看,用工时表示产能规模和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并不多见。
客户数量大而分散,应收账款高企,逾期占比近三成,商号商标曾长期诉讼
新黎明已经成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合格供应商,并与万华化学、中国化学、盛虹集团、荣盛集团及众多工程设计院公司(EPC)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且良好的合作关系。2020年-2022年,公司客户数量分别为851家、934家和1026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128亿元、3.882亿元、4.327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8%、53.98%、51.83%,余额较大,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3.37%、79.86%、77.73%,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客户增多后回款管理难度上升,且近年来,客户更为关注自身资金盈余与储备管理,回款速度变慢;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2.57%、24.22%、27.63%,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石油、化工等行业中的国有及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客户付款审批流程复杂、付款周期较长,部分工程总承包商、经销商受最终客户回款影响等。
2020年末-2022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3092.64万元、4135.91万元和5220.65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208亿元、2.633亿元、3.184亿元,余额较高,主要为应付业务费余额。业务发展商协助公司实现销售后,公司根据统一的政策计提相应的业务费,但客户回款情况是公司实际支付相应业务费的基础。由于报告期内每年业务发展商协助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规模均较大,计提的应付业务费也相应较大,而客户全部回款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公司存在应付业务费余额较大的情形,且可能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
招股书披露,新黎明商标中,第3项注册号为57327760的商标于2022年10月被他人申请撤销/无效、第30项注册号27258532的商标于2022年9月22日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该等事项尚在审查过程中。
不过新黎明如此信披,可谓避重就轻,据裁判文书网(2020)京行终5537号、(2020)浙民申4687号和(2020)浙02民终606号文件显示,围绕新黎明三个字的商号和商标,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和新黎明科创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也长达数年的诉讼,分别就不正当竞争和侵害商标权产生纠纷。
确认的事实是新黎明科创控股公司拥有以下“新黎明”商标第17730682号“新黎明XILIMING”商标、第19238092A号“新黎明”商标、第22107012号“新黎明”商标、第22798056号“新黎明”商标、第17495708号“新黎明”商标和第17433817号“新黎明”商标。在2021年1月进行的几个终审中,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324046号《关于第19238092A号“新黎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19238092A号“新黎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新黎明科创控股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新黎明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