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推动海南劳务产业的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海南将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企业为主、多方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塑造海南劳务品牌文化,扩大产业容量和就业规模,提升劳务品牌建设水平。同时,该意见强调了省级示范引领与各地差异化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倡导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培育机制,以及技能化开发和规模化输出,旨在实现劳务品牌的推广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实施意见》确定了主要目标方向,海南省将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省级将集中培育一批特色劳务品牌样板,带动各市县借鉴对标,因地制宜发展本地特色劳务品牌,以提升全省劳务品牌的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
针对劳务品牌的发现和培育,《实施意见》要求在2023年底前,以农业、建筑、新能源、旅游酒店、家政、特色餐饮等六个领域为重点,在农业、建筑、新能源、旅游酒店、家政、特色餐饮等六个领域,培育4-6个具有“琼字号”劳务品牌的样板企业,如“热带新农人”、“琼筑劳务”、“椰嫂”和“海南粽师”。对于其他市县而言,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劳务品牌的创建,已有劳务品牌的市县应借鉴学习省级示范品牌创建经验,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对于尚无劳务品牌的市县,要在2024年底前至少培育形成一个劳务品牌。
《实施意见》还强调,全省13个自贸港重点园区所在的市县应根据园区用工需求和产业类型,分别聚焦医疗健康、数字经济、新能源、生物制药等领域,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对于常住人口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较多的市县,应集中力量发展家政服务、餐饮住宿、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领域,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而在旅游产业基础较好的市县,应大力开发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旅游类劳务品牌。对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市县以及承担“三无”船舶治理、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搬迁任务的市县,应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和群众转产转业,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此外,对于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市县,应围绕热带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农业类劳务品牌。
为推动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在创新创业方面,政府将加大对返乡从事劳务品牌相关创业活动人员的创业培训服务力度,并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合规和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并推动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的相关保险投保。政府还将利用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劳务品牌创业孵化,并执行房租减免、水电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记者 刘兵 编辑 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