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客户:
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投保,出险时间已接近或超过二年且至今仍未办理索赔的客户,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的索赔时效为二年。我公司郑重提示:对于超过索赔时效仍未办理索赔申请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我司将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再受理索赔事宜,请您谅解。因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索赔延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为保障您的合法保险合同权益,太平洋财产保险善意提醒:出险后请及时报案,并请保留所有原始凭证在索赔时效内尽早索赔。如您长时间未获得理赔回复,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
索赔地址:北京地区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各服务网点
咨询服务电话:955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