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6家民营医疗机构清退违规资金17.86万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2日讯(通讯员 罗东旭 陈露萍)近日,绥宁县医保定点协议民营医院组织开展自查,其中6家民营医院自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7.86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的要求,绥宁县医保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组织全县定点协议民营医疗机构针对欺诈骗保行为、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收取费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费用纳入医保结算、分解住院、过度医疗、不落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求、虚假住院、内部管理不规范等8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
针对各民营医疗机构自查发现的5类问题,绥宁县医保局要求各民营医疗机构立行立改,将违规金额全部限期清退。同时,各单位还要在自查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其他方面和领域的自查力度,确保找准病灶深挖病根,积极整改解决。
绥宁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将根据民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对自查违规金额较少的医院进行重点关注、督促,并联合绥宁县卫生健康局对6家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联合督查,确保各单位自查彻底,无漏报、瞒报情况,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