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719期,欢迎关注!
今天,看到一个职业是劳动法律师的人员@劳动仲裁那点事,发布了一篇文章强调: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实际上,公积金对于不同的人员强制性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强制缴纳!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析下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免得被一些人误导!
一、公积金强制性与社保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社保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意1:五险一金,只有五险属于社保,公积金不属于社保。
注意2:必须与应当是两回事,不能等同于!必须没有例外和特殊,必须一律无条件执行;应当是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特殊和例外的存在。
刑法里面必须出现的多,民法典里面应当出现的多。
二、现实中不缴纳公积金不违法的实例
以上海公积金缴纳为例子:
1997年规定,只有上海本市户口可以缴纳公积金;
1999年规定,不是上海的人,但必须不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缴纳公积金;
2008年规定,上海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缴纳公积金。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农村户口缴纳公积金。
因此,如果是农村户口在上海打工,没有缴纳公积金是不违法的。
三、公积金应缴纳未缴纳,如何维权?
单位应缴纳未缴纳公积金的的情况下,员工如何维权?
直接去仲裁委或者法院是不可以的!
首先,《劳动法》对社保有规定,对公积金没有规定。因此公积金不归《劳动法》管辖,也就不受劳动仲裁委管辖!
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不是仲裁委的业务范围。
其次,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未缴纳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催缴、罚款等。
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不属于法院的业务范围。
最后,单位未缴纳公积金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单位进行催缴,催缴无效,单位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作为、慢作为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上级管理部门投诉。主要指的是同级政府、上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注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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