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财务公司获批解散。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两则公告,同意渤海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上述两家财务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将金融许可证缴回天津银保监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陆续对中冶集团财务公司、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马钢集团财务公司等多家财务公司的解散、破产清算申请作出同意批复。2022年,获批解散、破产、吸收合并的财务公司还包括日照港集团财务公司、振华集团财务公司、本钢集团财务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化工财务公司等。
2022年7月,原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曾表示,近年来企业集团经营风险向财务公司传导问题日益突出,个别财务公司被集团利用沦为对外融资工具,加速产业风险转化成金融风险,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到整个财务公司行业的政策环境、外部形象和声誉,也对行业监管提出挑战。
为引导财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2022年11月13日,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明确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重新划分业务类别并实施分级监管;增设了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并且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
业内专家表示,《办法》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司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同时,引导经营状况较好的财务公司改进金融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今年3月份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2年12月末,共有财务公司252家,截至目前,今年已有5家财务公司获批解散。
转自:金融时报客户端
来源: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