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根据《通知》,近年来郑州市房地产市场,消费者对商品房交易投诉量占比相对较大,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单方违约、一房多卖、面积差价款、房屋质量、延期交房、产权纠纷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社会稳定。推行《买卖合同》既能大幅度减少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和当事人意愿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造成显失公平和公正等方面问题,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通知》明确,新版《买卖合同》自2023年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施行。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企业售楼处、经营场所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现行郑州市《买卖合同》同时废止。
来源:大河财立方 编辑:赵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