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主播受追捧,责任义务需落实
□董卓熙(重庆大学)
2022年7月8日,某虚拟主播承诺给购买“提督”的粉丝赠送to签,承诺当天粉丝为其达成了“万舰成就”。在礼物拖欠一年后,粉丝陆续收到主播寄来的to签,却发现to签内容与原本要求主播写内容完全不符。据悉,“万舰成就”是衡量B站主播直播是否吸金的重要指标,在B站月票机制中舰长是198元/月,提督为1998元/月,总督则为19998元/月。(9月4日 澎湃新闻)
伴随着元宇宙概念兴起,虚拟主播正成为智能时代文娱产业发展的新热点。主播们借助人工智能、面捕技术、语音合成等手段实现“中之人”与“皮套”的联结(在圈内,这些虚拟主播所用的形象被称为“皮套”,而主播本人则被称作“中之人”),以精美的动漫形象与丰富有趣的人物设定吸引了众多粉丝的喜爱。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喜欢的主播花钱打榜,购买“醒目留言”以期获得主播的回复。不少粉丝甚至日常省吃俭用,只为留出钱来打赏自己喜爱的虚拟主播。
与虚拟主播行业火热发展相对的是主播行为规范的缺失。据悉,在不少社交平台与黑猫投诉上都能够发现,主播承诺粉丝礼物却在粉丝消费完毕后不及时履约的帖子。除此之外,虚拟主播因“中之人”不当行为塌房的现象也频频发生。以虚拟主播张京华为例,其“中之人”因拉踩攻击其他虚拟主播、吸血女友粉以及剽窃他人创意等等问题宣告塌房,在短时间内从人气虚拟主播变为人人喊打的劣迹主播,职业生涯受到巨大打击。
虚拟主播在享受大众带来热度的同时应当明确真实人的主体性,自觉承担履约责任。自虚拟主播这一职业诞生以来,“中之人”一直是决定主播职业生涯能走多远的决定性因素。尽管虚拟的二次元形象潜意识中消解了背后操纵者的身份,但“中之人”承担着与真人主播同样的责任与义务。如若“中之人”频繁背弃与粉丝之间的约定,不断消费粉丝的热情与支持,非但无法从粉丝经济中获益,还会反噬己身。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虚拟主播应当与粉丝建立起正向的情感交互关系,以心易心,用丰富多彩的直播内容、正确的价值输出、温暖的情感陪伴来赢得粉丝的喜爱,从而收获等价的回报。同时,在平台之外,主播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与文化水平,为粉丝树立良好的学习模范。除此之外,直播平台也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与回馈机制,自上而下规范主播行为,监督其对粉丝履约,防止其煽动粉丝冲动消费,严厉处罚其不当行为。
虚拟主播身上折射了粉丝美好的精神向往,寄托了粉丝诚挚的爱意。主播们应当正视这份“追捧”,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落实其自身的义务与责任。爱惜自己的羽毛,才能走得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