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文:对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
交通运输部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对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听证的,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对定制公交等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远郊等长距离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可探索采用按里程计价方式。
全文链接:
九部门发文: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