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呢,又该如何享受呢?增值税申报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申税小微带您一起了解~
一、优惠内容
二、享受主体
什么样的企业是先进制造业企业?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三、如何抵减
抵减前应纳税额 | 抵减方法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 |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
四、特别注意
(一)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四)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五、申报指引
01
先进制造业企业如何进行首次填报
在首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系统会出现提示框,提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您可以享受该项政策,请按照提示填写2023年1月至今相关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
02
如何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1.纳税人不具备当前有效的即征即退备案资格时,《附列资料四》仅允许填写第6行,第7行不可填写。
在正确填写《附列资料(二)》后,点击《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发生额”,系统计算得出的“本期发生额”自动填入《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发生额”中。
2.纳税人具备当前有效的即征即退备案资格时,《附列资料(四)》第6行、第7行“本期发生额”都允许填写。
填写《附列资料(二)》后,点击《附列资料(四)》第6行或第7行“本期发生额”,弹窗提示:“您本期填报的进项税额为**元,请填写本期一般项目进项税额为**元;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为**元。”
填报弹窗数据点击确定后,系统计算得出的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期发生额”自动填入《附列资料(四)》第6行和第7行“本期发生额”。在《附列资料(四)》报表下方会以文字形式展示已填报的数据内容。
3.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如何选择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在首次填报时,若检测到纳税人同时符合享受先进制造业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点击《附列资料(四)》第6行或第7行时,系统将弹框提示选择适用的加计抵减政策。在后续政策有效期内将继续享受本次选择的政策。
选择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后,录入《附列资料(四)》第6行或第7行本期发生额时,不再出现弹窗提示加计抵减情况填写。
4.如何判断《附列资料(四)》申报数据是否准确
纳税人保存增值税申报表时,系统将进行数据校验:
(1)若纳税人未填写《附列资料(四)》,系统将弹框出现如下提示:
(2)若《附列资料(四)》填报数据有误,系统将弹框提示“您本期填报的《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合计为**元,适用加计抵减率为5%,但《附列资料(四)》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为**元,可能未足额计提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再次核对是否已准确填报《附列资料(四)》加计抵减栏次”。
①若纳税人选择“返回修改”,自动跳转《附列资料(四)》后填报正确的数据。
②若纳税人选择“继续提交”,系统将弹出提示:“请仔细核对,本期提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计抵减额是否已准确申报。”
系统提供是、否的按钮,选择是,继续保存,选择否自动跳转《附列资料(四)》。
03
发送报表并收取回执
纳税人填写完数据审核成功后,保存报表并返回,在工具栏或草稿箱点击“发送”按钮,选择填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点击发送。发送成功后,点击工具栏“收取”按钮收取申报回执,查看是否申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