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返款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会亏4000每年,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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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开始逐步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其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二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三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四是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自2023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关于职工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标准的改革争议不断,不少退休人员对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减少持有反对意见。
根据国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关于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二是,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三是,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
四是,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那么,医保个人账户返款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会亏4000每年,是真的吗?
据不完全统计,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医保个人账户是什么,为什么要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二是,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仅仅是涉及企业职工吗?
三是,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所有人员待遇都降低吗?
四是,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医保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首先,医保个人账户是什么,为什么要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医保个人账户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般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职工医保设置医保个人账户,居民医保不设置个人账户。
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
根据公开报道,我国之所以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个人使用,部分年轻健康的参保人员根本花不完,或者是压根不使用,进而导致个人账户资金的“浪费”,而真正的病患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又捉襟见肘,没有最大化地体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之前,不少地区存在普通门诊费用无法报销的情况,导致小病大医,既没有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又造成了医疗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三是,对于老年患者来讲,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限,不能最大化地满足一些老年患者的就诊需求,以及减轻老年患者医疗费用的负担。
其次,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仅仅是涉及企业职工吗?
根据国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针对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
凡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将参与此次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不仅涉及企业职工,还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
再次,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所有人员待遇都降低吗?
关于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主要涉及两类人群:
一是在职职工,根据国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而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
以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前后进行对比,举个简单的例子。
改革之前,假设某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8000元,对应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分为,个人缴费部分计入金额和单位缴费部分计入金额。
个人缴费部分计入金额约为:8000×0.02=160元,单位缴费部分计入金额约为:8000×0.06×0.3=144元,合计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160+144=304元。
改革之后,假设某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8000元,对应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仅为个人缴费部分计入金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
合计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8000×0.06×0.3=144元。
因此,对于在职职工而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调整,确实导致了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减少。
二是退休职工,根据国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以湖北省武汉市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前后进行对比,举个简单的例子。
改革之前,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为基本养老金的4.8%左右,假设某退休职工老李基本养老金为8000元,对应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8000×4.8%=384元。
假设某退休职工老王基本养老金为1200元,对应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1200×4.8%=57.6元。
改革之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照定额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武汉市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具体计入金额为每月83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对于基本养老金较高的退休职工来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将减少,而对于基本养老金较低的退休职工来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将增加。
此次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将统一同一个统筹地区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不再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因此,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并不是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都会降低。
最后,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医保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据不完全统计,根据多地医保局的回应,此次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其中涉及的医保待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凡是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医院门诊看病报销的待遇。
二是,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门诊就医时常见病的治疗和用药更有保障。
三是,定点零售药店支持处方流转和外配纳入医保报销,方便群众购药。
那么,医保个人账户返款降低,为什么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些人一年会亏4000元?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以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前后对比作为参考。
以上述湖北省武汉市为例,如果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8000元,改革之前每月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304元,全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304×12=3648元。
改革之后每月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144元,全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144×12=1728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改革之后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全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合计减少约为:3648-1728=1920元。
如果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8000元,改革前每月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384元,全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384×12=4608元。
改革之后每月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83元,全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83×12=996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改革之后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合计减少约为:4608-996=3612元。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医保个人账户返款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会亏4000每年,这样的消息并不正确。
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后,虽然说在职职工医疗个人账户计入金额有所减少,但是仍旧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
而同一个统筹地区的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将不再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预计将按照统一的计入金额执行,具体以当地政策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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