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一样么?
退休人员在满足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医保,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照比例划入。通常情况下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具体年限各省市略有差异。
这样一来退休人员不仅可以领到养老金,还可以领到医保个人账户的返款,用于退休人员日常买药、小病就医使用。
而随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23年各地区进行了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医保政策发生了变化,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进行了调整。改革前,划入标准与个人养老金相挂钩,这样养老金水平高的划入金额自然就高,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普遍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那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在新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返款金额与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返款金额是否一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2023年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本省的指导意见,在各省市出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调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目前各省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主要分三类:
一是定额划入:按照不同年龄段定额划入,如北京(70周岁以下每月100元、70周岁及以上每月110元)、海南。
二是按照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如河北、辽宁、河南等地,部分省份高于2%的比例划入,如广东省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划入;
三是逐步调整,分步推进
而不管是哪种划入标准,同一省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统一,不管是企业退休人员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照统一标准执行,不再与个人养老金水平相挂钩。
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如果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享受医保补助待遇,部分地区会将医保补助划入个人账户,普通门诊待遇上也会有差异。
如甘肃武威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每月120元,参加了公务员医保补助人员,还会按照个人养老金的1.5%划入个人账户。
河北省省本级,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报销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具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限额基础上增加4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而随着企业待遇的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医保待遇不断完善,企业职工中参加企业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在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及普通门诊待遇上要优于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医保改革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一样的,按照固定金额划入或者按照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划入,通常在2%-2.5%之间。
而不同的点在于除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是否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如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的单位退休人员或者企业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及门诊待遇要高于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