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年报遭问询,被追问运营处理服务相关业务是否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有商业实质业务
深交所5月15日下发关于对巴安水务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指出,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97%,各类有息负债金额合计15.68亿元,其中已逾期的金额为3.22亿元;而公司货币资金仅为0.6亿元,其中主要为受限货币资金0.25亿元,存放于境外的资金0.2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高达1.59亿元。公司已连续三年大额亏损。
问询函要求结合公司运营资金周转计划、经营和投融资安排、财务费用规模等,补充说明现有可支配的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若否,说明对新业务承接及合同资产等在途项目的继续推进的影响情况,仍然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原因及该假设的适当性;补充列示公司有息债务逾期的情况,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同时,问询函还指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64亿元,分业务来看,主要为水处理设备销售1.05亿元、运营处理服务6467.17万元、工业水处理4130.51万元、海水淡化3767.55万元,其中水处理设备、工业水处理、海水淡化的毛利率分别较去年上升5.06、9.89、23.58个百分点,运营处理服务毛利率为-29.91%;分地区来看,来自其他区域的收入金额为1.59亿元,占比60.28%。
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定价、成本变化及竞争格局等情况补充说明水处理设备、工业水处理、海水淡化业务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相关成本核算是否完整,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公司各类业务毛利率的合理性、持续性;补充说明运营处理服务的具体业务内容、业务模式、定价方式及其公允性,结合在手订单及负毛利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持续性,说明是否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业务;补充说明其他区域是否为境外,若是,说明主要国家及具体金额,并结合业务布局、竞争优势等说明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9,139.30万元,较2022年末大幅增加96.79%。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形成的交易背景,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对象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