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山东集合提出17条惠企政策加力助企解难
“今年一季度享受的11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已经用在车间设备维护和生产线升级上了,实打实的税收优惠让我们感受到了国家助企发展的‘温度’。”荣成加乘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姚海燕说,公司的设备都是2003年建厂时引进的,距今已有20个年头,迫切需要进行大规模升级改造,此时落地的优惠政策送来了有力的资金支持,给公司一年的发展开了个好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现已纳入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确保适用企业及时享受优惠,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通过税收数据平台甄别符合该项优惠的企业名单,借助税企交流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定向”为企业输送政策。同时,组织各税源管理单位开展线下精准辅导,分行业、分类别“上门”进行申报流程演示,真正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让企业尽享快享政策红利,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发展减负提速。
《实施意见》一次提出17条惠企政策,加大助企解难力度,涉及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等方面。
物流业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实施意见》提出建设高效顺畅流通体系,并配套了税费减免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司已享受减免今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约48.6万元,一年算下来能享受减免约194.2万元。”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强仓储物流园分公司自有自用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346854平方米,主要存放大型建材物资,企业财务负责人王芳表示,这部分节省下来的税款已投入公司第3期的物流园建设中,为公司接下来开拓仓储出租业务提供了资金支持。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刘金东认为,《实施意见》着眼于为市场经济“肌体”恢复动能,围绕助力小微企业、物流企业等的发展释放政策红利,体现了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的政策初衷,“这几项政策,都是对已有税收优惠的延续,此次设置的延续期较长,2—5年不等,也给了企业稳定而持续的优惠预期,能够有效激发企业的投资力度。”
促消费是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头戏。《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对商业综合体内限额以上商户培育以及支持举办车展扩大汽车销售两条促消费政策。
截至目前,全省纳入统计的商业综合体139家,进驻商户25743户。“做好新形势下的商业综合体统计工作,需要在政策支持上多想办法,鼓励分公司转法人、商贸个转企等,对达到规模标准的单位及时申报纳统,确保应统尽统,持续提升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客观反映地区、行业发展状况,增强消费长远发展后劲。”省商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洪平说,基于以上考虑,《实施意见》出台了鼓励商业综合体内限上商户培育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季度限上企业销售额排前10位的商业综合体,根据新增纳统单位数量分三档进行奖补。其中,新增纳统单位15家(含)以上的,每个综合体补助100万元;新增10(含)—15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50万元;新增5(含)—10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30万元。
汽车作为大宗商品,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动力,而车展又是扩大汽车销售的重要平台。“《实施意见》聚焦汽车展销活动,出台了专门的支持措施,既支持了汽车销售,又促进了会展的发展。”王洪平介绍,《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4至10月份销售额前10位的汽车展销活动,分三档给予参展企业相关费用补助。其中,销售额超15亿元(含)的,每个活动支持200万元;销售额10(含)—15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100万元;销售额5(含)—10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50万元,用于补贴汽车销售企业参展场地费、搭建费用等实际支付费用。同时,鼓励各市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参展政策,持续扩大汽车消费。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