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双碳”目标,法治蓝皮书建议制定专门应对气候变化法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3年《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称,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大力进行各项制度创新,并尽快通过立法予以落实固定。建议制定一部综合性、专门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可在专门性立法中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明确企业配额履约的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为碳市场行政监管的开展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立法支撑。
2023年《法治蓝皮书》。
当前,距离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已不足7年,《法治蓝皮书》认为,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和行动路径下,实现“双碳”目标仍面临巨大挑战。虽然国务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实施“双碳”战略以及碳排放交易的具体政策,但目前尚无专门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法或者综合性的碳中和促进立法。仅靠国家层面政策以及部委规章难以统领国内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各层级主体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并实现“双碳”战略。当前各地出台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立法层级不高,管辖范围也仅限于在该地区开展的碳交易领域,在碳交易相关的罚则设置、碳配额管理等问题上很难将行政手段与市场激励措施有机结合起来。
《法治蓝皮书》提到,当前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规范仍存在诸多不足。首先,国家层面立法中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规范不足。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的措施要求,明确了相关法规政策统筹融合的工作任务,要求加快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在相关法律制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但是,考察国家层面的生态环保立法体系,应对气候变化或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的内容相对较少,即使有寥寥条文,也规定得较为笼统,可操作性不足。
《法治蓝皮书》认为,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大力进行各项制度创新,并尽快通过立法予以落实固定。建议制定一部综合性、专门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如此,既有利于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循环、低碳经济早日到来,也有利于提高中国科学、精准、依法依规及高质量地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条约尤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可以在专门性立法中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明确企业配额履约的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为碳市场行政监管的开展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立法支撑。
《法治蓝皮书》称,在生态环保、能源等相关立法中建议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建议在《能源法》的制定过程中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同时适时修改《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加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相关立法的协同推进,建立有关温室气体管控、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多目标协调自洽的标准体系。在立法的衔接或协调方面,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境领域法律与应对气候变化或温室气体减排等工作的衔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