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多年的p2p借款,该到了结的时候了
各地方单设的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正式撤销了,它几乎是唯一可以帮助P2P债权人争取回款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今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金融大街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国家总局的派出机构地方金融部门专司监管职能。总局党委书记李云泽表示要全面落实三大任务,将各类金融活动不留空白和盲区全部纳入监管,推进央地监管协同,绝不让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表示了极大的决心。
曾经的普惠金融是我国的基本政策,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双引擎之一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了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P2P成为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楷模,政策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当时网上设立的金融服务主要有P2P和众筹两个分支,国家的定位是P2P是借贷关系,而众筹是投资关系,借贷关系,需要的是还本付息,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将暴雷的P2P公司作为对广大借贷人的风险教育实践。其实P2P的借贷平台所谓的暴雷应该怎样定义呢?法理上是绝对的金融欺骗行为,这是刚成立的金融监督管理局行使的一个重要监督职能。而互联网金融上的众筹是一种投资行为,虽然也是虎头蛇尾,这个和买入原始公司的股票,回报取决于公司运筹是否成功盈利,没有本金和利息的存在。
现在争议比较大的就是,P2P成立的时候是合法的,对广大借贷人来说行为上同样是集资,处理上有钱还的是正常集资,没钱还的就说是非法集资。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那么P2P的设立是否合法呢?成立时获得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对其符合国家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的联合立法认可。但以前管理职能上既有人民银行又有银行保监局交叉监管,以至于P2P成为了监管的盲区。
高层也明确表示要积极退还金融受害群众的本金作为大第一要务坚决打击各类欺骗人民群众血汗钱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要求高度重视问题立刻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争取在欺骗分子在转移资产之前行动全力追赃挽损,尽快退还群众的款项。随着各级新的金融管理部门的履职,在这里也也正告暴雷P2P平台负责人和所有借款老赖,躲得了一时,终究不能躲一世,配合积极退还款项才是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