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访问|数据业,将成第四产业?
文/刘育英
中国数据产业规模可观,位居世界前列,但也存在着数据要素有效供给不足、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数据要素市场尚未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尚未出台统一的数据市场交易规则和定价机制等问题。
未来数据产业有可能成为第四产业?中国应如何发展数据产业?国家数据局的成立对发展数据产业意味着什么?
近日,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吕欣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专访,谈及对数据产业当下的判断分析和未来展望。他也是近日出版的《第四产业:数据业的未来图景》一书的编写组成员。
以下为采访实录:
中国数据产业位居世界前列
国是直通车:中国已提出加快建立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目前中国数据产业发展如何?在国际上处于什么水平?
吕欣:我国数据产业规模可观,位居世界前列。根据中央网信办的数据,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已从2017年的4700亿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的1.3万亿元,5年增长1.77倍。2021年4月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称:2020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545亿元,“十三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超过30%;“十四五”期间,这一数值将突破1749亿元。
OnAudience平台数据显示,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数据市场,其市场份额在2020年达到247亿美元。2021年,美国以306亿美元(同比增长24.1%)的估值保持其第一的位置。
2020年欧洲数据市场规模为63亿美元。欧洲数据市场规模正在快速增长,到2021年达到76亿美元(同比增长22.1%)。
中国以32.3%的增长率,成为世界第三大数据市场,规模达到54亿美元。到2021年,中国数据市场价值超过73亿美元。
我国持续加大投入。国际数据公司(IDC)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大数据市场的IT总投资规模为2176亿美元,我国则为140亿美元左右,预计到2026年我国的大数据IT投资规模会增至360亿美元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4%,增速居全球第一,届时总市场规模将居全球第二。
无论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还是从市场发展等角度分析,我国数据产业的发展前景广阔。超大规模的数据优势、市场优势为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而丰富的应用场景,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机遇。
国是直通车:中国发展数据产业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吕欣:我国在数据产业方面的主要优势在于数据规模和数据应用。我国拥有海量的数据和丰富的应用数据,数据供给充足。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数据产业的政策体系,聚力打造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各领域大数据融合应用,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集聚高地。
同时也要注意,我国数据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挑战,如部分核心技术卡脖子、数据统筹能力不足、数据安全保障滞后等问题。
例如,数据要素有效供给不足。政府数据归集有待加强,开放程度不高,政企之间和企业之间数据流通困难,数据要素市场存在离散化、碎片化问题。
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我国数据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以及交易产品以“粗放式”为主,以数据采集、数据标注为主,数据的开发程度不高,数据价值未能被充分挖掘。
数据要素市场尚未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目前,我国各地的数据交易中心往往采用政府主导组建、企业参与运营的模式,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突出。因各省市规则体系不同,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
成立国家数据局意味着什么?
国是直通车:发展数据产业的一个前提是数据要素市场化,在这方面还存在哪些难点?
吕欣: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由于这些特殊性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涉及产权、流通、共享、定价、使用、分配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制度和技术难点。数据要素市场化成为业界一个公认的研究难题。
比如,数据要素产权界定难。产权配置是要素市场形成的关键。我国数据产权制度尚处空白,产权界定不清将导致数据流通、使用、交易等制度缺乏基础,制约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阻碍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又如,数据可信流通难。当前,由于缺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数据流通监管机制,数据交易后的流通去向、使用方式、用途用量等内容不可控,大部分风险实质转移到了数据提供方。特别是对于较敏感的数据,数据持有者往往“谈数色变”,对于参与开展数据流通交换等活动缺少积极性。
再如,数据要素利益分配难。当前,数据收益激励制度不清晰,对于什么数据可以流通、怎么流通,数据交易是否可以收益、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尚未形成共识。
国是直通车:今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国家数据局的成立,对我国数据产业发展起到哪些作用?
吕欣:成立国家数据局,对于破解数据要素化进程中制度和技术难点瓶颈释放出非常积极的信号,有望在顶层设计创新和拓展产权观念,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数据产权体系和制度,推动解决数据要素产权界定难、数据可信流通难、数据要素利益分配难等问题。
随着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和我国数据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将在几个方面发生向好的变化:
一是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将加速。数据要素市场不断培育壮大,各市场主体加入市场运作的意愿会更加强烈,将进一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进程。
二是数据治理体系将日渐完善,数据管理机构在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的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数据资源的规范管理,为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数据要素应用范围将逐步拓展。数据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数据的应用场景也会相应丰富起来。一系列围绕数据应用的业务属性也会成熟起来,进而为各种数据应用场景提供支撑服务,多元数据的融合将更加紧密,将会衍生出不少与数据相关的产业。
数据产业为何有望成为第四产业?
国是直通车:《第四产业:数据业的未来图景》一书提出,数据业有望能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之后成为第四产业,依据是什么?
吕欣:配第、克拉克、库兹涅茨等经济学家提出了三次产业划分理论,总的来看,一个产业要划分成单独的产业部门,需要符合递进性、引领性、可区分性、产出有形性四个特点。
从四个标准看,数据业是新设第四产业最合适的对象。
在递进性方面:其投入是非常鲜明的新生产要素——数据,是包括一、二、三次产业在内的各类生产生活衍生的产物。数据业从各类生产生活实物、进程和场景中获取数据资源,运用特定技术进行存储、传播,通过加强算力、改善算法将数据资源加工成各类数据产品或服务,甚至在未来可能形成独立的人工智慧。这意味着数据业在传统三次产业基础上,已经衍生出了全新的产品和服务形式,形成了鲜明的层次递进关系。
在引领性方面:数据业突破了要素稀缺性制约,为经济爆发式增长提供了可能,通过数据产业化催生新业态、激发新模式,产业数据化引领带动传统产业变革升级,显著提升经济效率和增长潜力,代表了经济科技发展的前进方向。
在可区分性方面:数据作为独特的生产要素,可与传统三次产业实现系统性区分。
在产出有形性方面:数据业的核心产出,是“数据产品”或“数据服务”,这种由算法形成,以数据为载体的产出,虽然用产品或服务命名,但与传统的农产品、工业品、服务相比,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具有无形性、流动性,形成了与一、二、三产业都截然不同的生产成果,与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划出了一条比较清晰的界线。
所以我们认为,数据业更有成为第四产业的潜力,将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新生力量。
来自:国是直通车
编辑:秦晶
责编:魏晞